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灵交易国土告字[2025]012号
经灵寿县人民政府批准,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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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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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总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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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317.81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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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坐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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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寿县南寨乡南寨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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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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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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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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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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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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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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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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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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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限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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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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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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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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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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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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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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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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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价报告备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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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0925BA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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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土地条件: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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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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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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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价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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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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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拖欠土地出让价款的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5年12月2日 至 2025年12月22日 到 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5年12月2日 至 2025年12月22日 到 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2日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将在 2025年12月22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在 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地块拍卖时间为:
2023-361号地块: 2025年12月23日15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受让人须缴纳的契税、耕地占用税等税费按国家规定办理。
(二)受让人应于地块成交后一年内动工建设,开工后两年内竣工。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耿女士
联系电话:18103311119
开户单位: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河北银行灵寿支行
银行帐号:01831900000344
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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