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市殡葬服务中心2025年职工食堂食材招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8月15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M-2025-07-00781;
2.项目名称:长春市殡葬服务中心2025年职工食堂食材招标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310万元;
4.最高限价:310万元,其中米面油预算金额35.34万元,纳入扶贫采购,不参与本次公开招标。本项目以折扣系数方式进行报价,最高折扣系数限价:1.00;
5.标段划分:四个标段,上述各标段预算金额仅供招标代理公司核定中标服务费参考,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采购需求 | 预算金额 |
JM-2025-07-00781-1 | 长春市殡葬服务中心2025年职工食堂食材招标采购项目一标段 | 肉 | 100万元 |
JM-2025-07-00781-2 | 长春市殡葬服务中心2025年职工食堂食材招标采购项目二标段 | 干调、杂粮 | 70万元 |
JM-2025-07-00781-3 | 长春市殡葬服务中心2025年职工食堂食材招标采购项目三标段 | 蔬菜 | 50万元 |
JM-2025-07-00781-4 | 长春市殡葬服务中心2025年职工食堂食材招标采购项目四标段 | 鱼蛋禽、乳制品 | 54.66万元 |
6.供货地点:长春市殡葬服务中心食堂;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现行行业相关标准并满足采购人要求。食堂食材要求检验合格证与货物同时送达;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可兼投不可兼中。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5《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等国家最新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供货和配送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根据[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3不接受被政府列为取消投标资格期间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07月23日至2025年07月29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2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网上下载,本项目不发放纸质版采购文件。投标人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下载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获取的采购文件编制。
3.未进行网上注册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4.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采购。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5年8月15日9点00分。
2.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二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需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操作流程:投标人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注册入库成为正式投标人后,在平台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投标人》进行操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无法完成办理的,后果自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发布,同步推送到吉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lin.gov.cn/),并同时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潜在投标人若因通过其他途径获取招标信息造成损失,与本次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无关。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春市殡葬服务中心
地址:长春市二道区四通路155号
联系人:程义兴
联系方式:0431-886298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林省中维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华荣泰时代8栋21楼
联系人:王春环、江波
联系方式:0431-880088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春环、江波
电话:0431-88008885
4.监督联系方式
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