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GR2023SC1002012-2 |
|---|---|
| 项目名称 | 泸州市江阳区竹林北路65号1号楼二单元1904号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泸州市江南新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
| 挂牌价格 | 541,840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5 |
| 挂牌日期 | 2025-12-17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转让说明事项 | 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资产转让的提示提醒内容: 一、本次评估报告:本次评估报告不公开,公告期间可查询 二、其他事项: 1、估价对象及范围 估价对象1-248为泸州市江阳区匠心金桂苑小区内的住宅房地产,建筑面积合计为32505.86平方米,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合计为2319.11平方米。估价对象249-327为泸州市江阳区匠心玉桂苑小区内的住宅房地产,建筑面积合计为10056.67平方米,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合计为662.49平方米。估价对象1-327权利人均系泸州市江南新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单独所有,估价范围为估价对象1-327的房屋所有权及其分摊土地使用权,含无法从建筑物主体剥离的附属配套设施及装饰装修,不包括家具家电等可移动物品。 2、估价对象状况 ⑴估价对象区位状况 ①位置条件 1)坐落:估价对象1-85为泸州市江阳区文苑北路66号(匠心金桂苑)1号楼的住宅房地产,估价对象86-96为泸州市江阳区文苑北路66号(匠心金桂苑)2号楼的住宅房地产,估价对象97-243为泸州市江阳区文苑北路66号(匠心金桂苑)3号楼的住宅房地产,估价对象244-248为泸州市江阳区文苑北路66号(匠心金桂苑)4号楼的住宅房地产,估价对象249-327为泸州市江阳区竹林北路65号(匠心玉桂苑)1号楼的住宅房地产,具体详见附件中的《估价对象位置示意图》。 2)相关主要场所的距离:估价对象1-248所属小区为匠心金桂苑,距张坝桂圆林旅游区西大门约320米,距泸州市体育生态园东门约450米,距泸州市长江小学和泸州市泸州老窖天府中学附属长江学校约850米,距泸州市人民医院(沙茜院区)约1.3公里。估价对象249-327所属小区为匠心玉桂苑,位于泸州市体育生态园对面,距泸州市人民医院(沙茜院区)约640米,距张坝桂圆林旅游区西大门约660米,距泸州市长江小学和泸州市泸州老窖天府中学附属长江学校约1.2公里。 3)临街状况:详情见表2。 4)所在楼层:估价对象所在楼层具体详见表2。 ②交通状况 1)道路及交通管制状况:估价对象1-327所处区域以沙茜北路、酒谷大道一段为主要道路,路面均为混凝土路面,道路宽约10-30米,路状良好,方便出行,区域内道路均无交通管制。 2)出入可利用交通工具:区域内有290、275、19、161、265路等公交车设有站点,且可方便乘坐出租车或者网约车,交通方便。 3)停车方便程度:区域内小区有地下停车位,停车方便。 ③外部配套设施 1)外部基础设施 估价对象所在区域内实现了供水、排水、供电、通讯,其中供水为城市供水,供水充足;排水为雨水、污水分流制,排污系统较完善,排水畅通;供电为国家电网供电,供电有保障;通讯为电信、移动、联通所覆盖,通讯畅通。 2)外部公共服务设施 估价对象附近分布有张坝幼儿园、泸州市长江小学、泸州市泸州老窖天府中学附属长江学校、泸州市人民医院(沙茜院区)、沙茜海鲜批发市场和泸州市体育生态园等公共服务设施。 ④环境状况描述 1)居住环境 估价对象所在区域分布有桂圆邻、沙坪临江苑、沙坪望月苑、沙坪鹰翔苑等住宅小区,区域内有张坝桂圆林旅游区、泸州东岩公园和泸州市体育生态园,整体居住环境较好。 2)自然环境 估价对象所在区域为丘陵地貌,气候属亚热带湿润性季风气候,气候温暖,冬暖夏热,四季分明,雨量充沛,自然环境较优。 3)人文环境 估价对象所在区域以城市居民为主,人文环境较好。 ⑵估价对象房产状况 至价值时点,根据委托方提供的《房地产评估委托书》及估价师现场查勘,估价对象1-327的权利人均为泸州市江南新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估价对象1-248位于泸州市匠心金桂苑住宅小区内,估价对象249-327位于泸州市匠心玉桂苑住宅小区内。估价对象1-327所在建筑物约竣工于2017年,建筑物外墙刷涂料,供水、排水、供电、通信、供气,使用状况正常,未见大楼基础不均匀沉降,基础稳定性高;地面、墙面和门窗等未见拉裂、破损现象,即建筑物维护保养较好,结合估价对象实际情况和实际查勘收集的资料,参照《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确定其成新率为90%。 ⑶估价对象土地状况 根据权利人提供的《初始登记证》及估价师现场查勘,估价对象1-327权利人均为泸州市江南新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土地使用期限均为2014年12月01日起2084年11月30日止,权利性质均为出让,土地用途均为城镇住宅用地,估价对象1-248共有宗地面积42220.6㎡,估价对象249-327共有宗地面积102316.92㎡,估价对象均为分摊土地无法判断四至,土地开发程度均为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路、通讯、通气,场地平整。 ⑷估价对象权利状况 ①不动产权:估价对象1-327权利人均为泸州市江南新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土地使用权性质均为出让,终止日期均为2084年11月30日,至价值时点,剩余土地使用年限为59.45年。 ②出租或占用情况:至价值时点,估价对象1-327均为空置。 ③他项权利设立情况:本次估价对象无他项权利限制。 ④其他特殊情况:无。 其它披露事项: 一、本次处置资产双证齐全,资产未设置抵押等担保物权,无查封、无诉讼、无纠纷。此次所有转让标的均未出租。 二、本次处置标的以四川天地源土地资源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出具的《房地产估价报告》四川天地源[2025](房地估)字第 424 号作为参考依据,每套房产按现状分别单独转让,如转让标的实际面积与最后取得的权利证书证载面积不一致,以证载面积为准,且不影响标的的成交及成交金额。 三、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及可能涉及的向有关部门申请备案或审批其相关手续。转让标的过户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按国家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 四、转让方承诺: 1、采用一次性支付标的全部价款的,转让方与受让方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缴纳全部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转让方交付标的,受让方资料提供齐全后6个月内领取不动产权证; 2、采用商业贷款或公积金贷款按揭方式支付标的价款的,受让方办理抵押登记,转让方收到银行放款后5个工作日内,转让方交付标的; 五、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到实地查验转让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有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物结构、权证过户、转让标的物接收等方面存在的风险等)如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物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意向受让方受让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六、转让标的每套房产按现状分别单独转让,意向受让方须自行前往茜草安置房处对所公示房源进行现场看房。意向受让方选定房源并成功受让后,不得进行更改。意向受让方自行更改、放弃所选定房源的,意向受让方所缴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七、意向受让方报名时应交纳保证金3万元/套,成功受让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将保证金作为交易价款转至转让方账户。 八、意向受让方在缴纳保证金后并未成功受让的,意向受让方应向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提交保证金退还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后保证金将原渠道无息退还。 九、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后,可以采取一次性付款、商业贷款或公积金贷款三种支付方式: 1、受让方选择一次性付款方式的,受让方须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入转让方指定账户。 2、受让方选择商业贷款方式的,需在报名前自行了解能否办理按揭贷款手续。涉及按揭的相关问题按所贷银行及四川省、泸州市现行商品房贷款政策执行。受让方应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自行与转让方办理价款结算事宜。 贷款银行指定为: (1)泸州农商银行;地址:泸州市江阳区酒城大道一段及江阳区酒谷大道一段57号; (2)中国建设银行,地址:泸州市酒城大道三段10号附20至21号世纪城支行。 3、受让方选择公积金贷款方式的,需在报名前自行了解能否办理公积金贷款手续(联系电话:0830-3114548),涉及贷款相关问题按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建设银行现行政策执行。受让方应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自行与转让方办理价款结算事宜。 4、受让方采取商业按揭贷款和公积金贷款方式支付交易价款的,在受让方支付转让方首付款并经所贷款银行放款后5个工作日内,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办理产权抵押等手续;若因受让方自身原因不能通过贷款审核的,受让方需在10个工作日内付清剩余尾款,否则转让方解除买卖关系收回房屋,并从受让方交付的首付款中按照房款总价20%扣除违约金及贷款所产生的所有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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