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附表”中3.4.1,中投标保证金交款方式更正为:交款方式:1.通过投标人账户转账至招采平台提示的指定账户,交款账户名称和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以到账时间为准。2. 以电子保函形式递交的操作流程参照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阳光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超过此时限到达指定账户导致投标无效的,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特别注意:1、潜在投标人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务必核实招采平台转账页面的“项目信息”,认真阅读“注意事项”并按照“支付信息”进行转账。2、招采平台所提供的账户为虚拟账户,且每次缴纳费用的账号基本不同,请各投标人在缴纳费用时,仔细核对收款账户、账号,避免因账号错误而造成保证金未按要求缴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