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石家庄市垃圾焚烧发电系统节能降耗技术研究及应用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莫粤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垃圾焚烧发电系统节能降耗技术研究及应用项目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莫粤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石家庄市 粤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石家庄市冀粤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位于石家庄市元氏县马村镇营里村东,设计垃圾处理能力为1000吨/日。
2.2招标范围:能源利用及领域:(1)锅炉烟气高效余热回收工艺技术研究。(2)锅炉烟气高效余热回收装备应用研究。(3)烟气高效余热回收中试运营、维护和评估。(4)汽轮机供热改造技术研究及应用。(5)蒸汽余热余压利用的研究及应用二次污染控制:1城市生活垃圾焚烧炉燃烧控制系统的优化模型研究。2.垃圾焚烧SNCR和SCR协同脱硝智能优化控制技术研究。3.垃圾焚烧发电厂烟气处理全过程协同优化技术研究。4.炉渣资源化利用技术研究。5.焚烧飞灰资源化利用技术研究。6.浓缩液减量技术研究。7.渗沥液处理系统优化改造研究。8.精细化药剂投加系统技术研究。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服务期限:8年标段划分:1个标段。质量标准:满足国家、行业标准及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3.1.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热能工程或环境工程类专业副高级技术职称资格或以上。
3.1.4信营要求:2022年1月1日至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以采购人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1.5其他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参加。。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各方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6)联合体的各方应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7)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8)联合体主体及成员中至少有一方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5-30至2025-06-06,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资料(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联系方式、等资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获取招标文件并及时电话联系代理公司确认。
4.2招标文件售价/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6-2014:30。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登记表
联系人:贾 工
手机:18618387645
邮箱:bjgxjj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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