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泰兴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医疗设备采购 JSZC-321283-HTGC-G2025-0018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政府采购“苏采云”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10-16 09: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1283-HTGC-G2025-0018
项目名称:泰兴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医疗设备采购
预算金额:1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99.2万元
采购需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预算/最高限价 (万元)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
1 | 数字式十二道心电图机 | 1台 | 2.2 | 否 |
2 | 彩色多普勒超声系统 | 1台 | 42 | 否 |
3 | 数字化摄影X射线机 | 1台 | 37 | 否 |
4 | 全自动血液细胞分析仪 | 1台 | 4 | 否 |
5 | 尿液分析仪 | 1台 | 0.4 | 否 |
6 |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 | 1台 | 12.8 | 否 |
7 | 生物显微镜 | 1台 | 0.8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货物类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要求,本项目小型、微型企业在评标时享受扶持政策。所称小型、微型企业须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和第四条的规定,采购货物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不限制供应商企业规模。(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苏采云”系统
方式:登录江苏政府采购“苏采云”系统免费下载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10-16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泰兴市公安局(机关)
单位地址:泰兴市国庆中路6号
联系人:印军
联系电话:159610112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宏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盐城市鹿鸣路988号金航财富大厦17楼
联系人:王树燕
联系电话:151526384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树燕
电话:15152638431
附件:JSZC-321283-HTGC-G2025-0018采购文件.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