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金秀县华东生态植物园农科研学基地(二期)项目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13002881002563001001 | ||||||
招标人 | 金秀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加盖单位公章) | ||||||||
建设单位 | 金秀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 ||||||||
代建单位(如有) | 无 | ||||||||
招标类别 |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加盖单位公章)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项目占地面积为3056.1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3056.16平方米。其中新建6#栋冷库、加工分中心、研发技术实验室、质量检测中心建筑面积823.84平方米、7#栋无土立体种植(C阳光板)温室研学中心建筑面积2232.32平方米;以及配套的智能水肥一体化系统、培育架、温室效应智能系统。包括土建工程、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设备设施及暖通工程等。 | ||||||||
开标时间 | 2026年10月13日10时00分 | 开标地点 | 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6年10月13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6年10月16日 | ||||||
预中标人 | 广西锦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成员单位:/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锦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投标总价 | 伍佰叁拾万零伍仟捌佰伍拾伍元零叁分(¥5305855.03) | ||||||||
工期 | 12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项目经理 | 林惠军(注册编号:桂245121335194,身份证号:3505211986****5552。)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何丽莎(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22)0007284,身份证号:4522241982****0027。)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诚信综合评价分) | 投标所用业绩: 1.象州县宜达沥青混凝土项目; 2.鱼峰区乡村振兴产业示范螺蛳粉粉用稻产业融合示范区项目(一期)。 二、投标所用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分值均以100分计。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天佑建设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投标总价 | 伍佰叁拾万零捌仟肆佰柒拾玖元伍角捌分(¥5308479.58) | ||||||||
工期 | 12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项目经理 | 韦娟(注册编号:桂245121550617,身份证号:4522231986****5043。)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邓丽芳(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22)0008707,身份证号:4522261988****922X。)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诚信综合评价分) | 投标所用业绩: 1.来宾市人民医院战备医疗物资储备仓库工程。 二、投标所用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分值均以100分计。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来宾市象州县建筑工程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投标总价 | 伍佰叁拾万零贰仟零捌拾捌元陆角陆分(¥5302088.66) | ||||||||
工期 | 12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项目经理 | 潘荣达(注册编号:桂245202102547,身份证号:4522241987****3031。)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文信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5)0010582,身份证号:4522241975****3035。)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诚信综合评价分) | 一、投标所用业绩: 1.象州县象州镇初级中学2#教学楼。 二、投标所用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分值均以100分计。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如有)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链接])、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链接]: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来宾)([链接])、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链接])。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金秀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招标管理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2-6212167 | ||||||
附件: |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投标报价等的评审结论、打分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姓名应当以编码标注的方式替代) | ||||||||
一式5份。其中:招标人2份、招标代理单位1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项目负责人):(签名)
2026年10 月13日
备注:1.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
2. 中标候选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招标人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 中标候选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如在招标过程中出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算术误差及细微偏差,根据招标文件“澄清、说明或补正”规定修正的算术投标总价小于投标函内的投标总价的,中标候选人公示的投标总价为修正后的算术投标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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