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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泰顺县华东大峡谷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建设项目-农业产业园基础配套提升项目

浙江省 公开招标 2025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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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泰顺县华东大峡谷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建设项目-农业产业园基础配套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浙江省泰顺县华东大峡谷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建设项目-农业产业园基础配套提升项目已经泰顺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泰发改审字〔2025〕12号及泰发改审字〔2025〕22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统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泰顺县雅阳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泰顺县雅阳镇人民政府,委托代理机构为温州创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浙江省泰顺县华东大峡谷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建设项目-农业产业园基础配套提升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万元,工程概算2849.7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2165.71万元,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产业园基地配套工程、农业休闲中心配套工程、农产品供销一体化冷链供应体系工程、茶产业研发及新农人科技创业孵化中心配套改造工程、农事综合服务中心工程。其中产业园基地配套工程包括产业道路硬化 6.291 千米、田间操作道路 7 千米、水渠 1.59 千米等;农业休闲中心配套工程包括新建 DN160 给水主管 1542 米,DN100 支管 454 米,新建蓄水池和灌溉管道等农业设施,新建污水管网、50 吨处理终端及产业道路 0.951 千米工程;农产品供销一体化冷链供应体系工程改造建筑面积698.38 平方米用于茶叶、辣椒等农产品的冷冻及恒温库建设,改造建筑面积 341.87 平方米用于直播区及农产品展销体验区,改造建筑面积 336.75 平方米用于交易区。茶产业研发及新农人科技创业孵化中心配套改造工程装修面积 1855.53 平方米,用于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及科技成果转化平台等;农事综合服务中心工程为新建 4 层建筑,项目用地预审及选址意见用地面积1314平方米,本次项目用地面积841.81平方米,建筑面积 1252.88 平方米,项目容积率为1.49,建筑密度为 35.94%,绿地率为 25%。建设地点:泰顺县雅阳镇。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产业园基地配套工程、农产品供销一体化冷链供应体系工程、茶产业研发及新农人科技创业孵化中心配套改造工程、农事综合服务中心工程。其中产业园基地配套工程包括产业道路硬化 6.291 千米、田间操作道路 7 千米、水渠 1.59 千米等;农产品供销一体化冷链供应体系工程改造建筑面积698.38 平方米用于茶叶、辣椒等农产品的冷冻及恒温库建设。茶产业研发及新农人科技创业孵化中心配套改造工程装修面积 1855.53 平方米,用于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及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及展厅等;农事综合服务中心工程为新建 4 层建筑,本次项目用地面积841.81平方米,建筑面积 1252.88 平方米,新建单体建筑高度14.81米,层数为四层,最大跨度6.9米。项目容积率为 1.49,建筑密度为 35.94%,绿地率为 25%。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其中,?建筑总面积3806.79㎡(新建建筑面积 1252.88 平方米、改造建筑面积2553.91平方米)。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暂按1294.9702万元(以财政最终审定价为准)

2.3 施工工期:365日历天。

2.4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同时具备下列①、②项资质,或由具备①、②项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 自/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

3.4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超过2;②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责任分工。

□3.5 /;

□3.6 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项目负责人更换的,更换后该人员不得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年/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业绩;

?3.8①拟派项目负责人须由牵头单位提供; ②若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则须同时配备一名市政公用工程部分负责人,该部分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在对应资质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若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则须同时配备一名建筑工程部分负责人,该部分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在对应资质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其他:

?3.9 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

3.10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1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2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14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5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6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行政处罚决定书生效日期或事故调查报告批复日期或质量问题认定文件签发日期任一在此期间),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1. 因工程质量问题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授权的专项调查机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理决定,且该问题已被上述部门或机构在正式文件中明确界定为重大质量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质量问题认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专项调查报告》等),认定表述包括“重大质量问题”“严重质量缺陷”“结构性安全风险”等同类术语;2. 因工程生产安全事故被应急管理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授权的事故调查机构依法认定负主要责任(含直接责任、管理责任或领导责任),且事故等级为较大及以上(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指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10人以上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4.招投标方式

4.1 公开招标。

4.2 R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泰顺分网-电子交易平台)https://***/col/col1229678448/index.html%E3%80%82%3C/p%3E%3Cp%3E5.2%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4%B8%8B%E8%BD%BD%E7%BD%91%E5%9D%80%EF%BC%9A%E6%BD%9C%E5%9C%A8%E6%8A%95%E6%A0%87%E4%BA%BA%E7%99%BB%E5%BD%95%EF%BC%88%E6%B8%A9%E5%B7%9E%E5%B8%82%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7%BD%91%E6%B3%B0%E9%A1%BA%E5%88%86%E7%BD%91-%E7%94%B5%E5%AD%90%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F%BC%89https://ggzyjy-eweb.wenzhou.gov.cn/col/col1229678448/index.html%E8%87%AA%E8%A1%8C%E4%B8%8B%E8%BD%BD%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2%3C/p%3E%3Cp%3E5.3%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7%BD%91%E4%B8%8A%E4%B8%8B%E8%BD%BD%E6%97%B6%E9%97%B4%EF%BC%9A%EF%BC%88%E5%85%AC%E5%91%8A%E5%8F%91%E5%B8%83%E4%B9%8B%E6%97%A5%E8%B5%B7%E8%87%B3%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9%80%92%E4%BA%A4%E6%88%AA%E6%AD%A2%E6%97%B6%E9%97%B4%EF%BC%89%E3%80%82%3C/p%3E%3Cp%3E%3Cstrong%3E6.%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7%9A%84%E9%80%92%E4%BA%A4%3C/strong%3E%3C/p%3E%3Cp%3E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19日9时00  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泰顺分网-电子交易平台)https://***/col/col1229678448/index.html%E3%80%82%3C/p%3E%3Cp%3E%E2%96%A1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其他内容,如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递交的地点、方式、要求等

  1. 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泰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温州市泰顺县罗阳镇新城大道117号

    邮政编码:325500

    电      话:0577-67568923

    投诉受理部门:泰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温州市泰顺县罗阳镇新城大道117号

    邮政编码:325500

    电      话:0577-67568923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泰顺县雅阳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温州创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泰顺县雅阳镇塔中路1号

地址:

泰顺县罗阳镇新城文祥大道588号宏飞商务楼3号楼四楼

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人:

毛女士

电话:

0577-59295277

电话:

0577-67593450

邮箱:

/

邮箱:

/

 

2025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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