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HBXJ012025ZFCG021
首次公告日期:
2025-11-26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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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内容:
原文件第六部分政府采购合同第六条付款方式为:1、合同签订后 20 日内,乙方将有效发票送达甲方并核对无误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50%作为预付款。甲方将按流程尽快结算,如乙方提供的有效发票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发票,并有权延期付款直至有效发票符合甲方要求为止;
2 、终端到货并验收完毕后,甲方收到乙方交来的有效发票及服务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政府采购合同附件),经甲方确认后,甲方支付剩余合同总金额的 50%。
现更正为:1 、合同签订并终端到货验收完毕后,甲方收到乙方交来的有效发票及服务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政府采购合同附件),经甲方确认后,甲方支付至200万元。
2、第一年服务期结束后,支付第二年度服务费,甲方收到乙方交来的有效发票后,经甲方确认,支付剩余合同价款的50%。
3、第二年服务期结束后,支付第三年度服务费,甲方收到乙方交来的有效发票后,经甲方确认,支付剩余合同价款。#filename#null
更正日期:
2025-12-03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安新县公安局本级
地址 :
安新县雁翎东路64号
联系方式:
于鹏
0312-53581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
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
保定市七一中路84号
联系方式 :
张鹏、冯硕、郝若愚
0312-20508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鹏、冯硕、郝若愚
电话:
0312-2050872
五、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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