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方家庄镇人民政府机关 方家庄镇卫生清扫及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JHYZFCG-2025-016)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5年07月24日发布来源:天津市宝坻区方家庄镇人民政府机关 项目概况 方家庄镇卫生清扫及垃圾清运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为了保证获取招标文件工作的顺利进行,采取现场(天津市宝坻区建设路12号院内西南楼)获取纸质文件或者快递邮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YZFCG-2025-016 项目名称:方家庄镇卫生清扫及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171.544万元 最高限价:1171.544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微企业。注: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3)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注: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4)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查询截止时间为开标当日11:30。(6)参与投标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在获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可向本市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政采贷”融资支持。有融资需求的企业请于正式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前向相关金融机构联系咨询。注: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板块(网址:http://tjgp.cz.tj.gov.cn/zcd/zcdList.jsp)了解。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相关证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 1 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5年1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纳税零申报投标单位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1)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且加盖受理章;2)网络申报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单位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单位,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查询截止时间为开标当日11:30;7.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提供有效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需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参加开标,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加盖公章,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需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和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本人本月或上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的有效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8.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单位须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25日到2025年07月31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为了保证获取招标文件工作的顺利进行,采取现场(天津市宝坻区建设路12号院内西南楼)获取纸质文件或者快递邮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1)招标文件费用可现场交纳或者电汇,请将如下资料:投标人营业执照扫描件、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扫描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的扫描件、汇款单截图、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联系人、联系电话、投标人邮箱及报名表以手持件形式交给现场相关工作人员或者邮件形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juhuiyuan888@126.com(邮件主题为:JHYZFCG-2025-016获取招标文件资料)。(2)请将招标文件费用由单位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汇至代理公司的银行账号,并请在汇款备注中标明:“JHYZFCG-2025-016标书款”,招标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 天津聚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账户信息及相关联系方式: 户名:天津聚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宝坻区支行 账号:912007010000118462行号:403110015234 注:获取招标文件日期以标书款到账和获取文件资料齐全日期为准。 售价: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8月1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宝坻区建设路12号院内西南楼3层标室一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质疑方式:投标单位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宝坻区方家庄镇人民政府和天津聚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投标单位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宝坻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宝坻区方家庄镇人民政府机关 地址: 天津市宝坻区方家庄镇 联系方式:022-8244754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聚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宝坻区建设路12号院内西南楼 联系方式:022-826608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康丹丹、齐春红 电 话:18322104480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天津聚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24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