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46.00 分 技术响应:21.00 分 商务响应:5.00 分 售后服务:10.00 分 安装及调试方案:10.00 分 业绩:5.00 分 其他评分因素:3.00 分(如有) |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一、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三:评标基准价=A×K。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小于7家时,取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大于等于7家小于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大于等于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K取值为 98 %(取值范围为:95%~100%,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或开标前随机抽取) 说明一: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说明二: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说明三:上文“有效投标文件”是指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偏差率计算结果保留六位小数。 |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偏差率) | 评分标准 | 最高分 | |
| 2.2.4(1)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 | 1.等于评标基准价得满分。 2.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 0.3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3.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 0.3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或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时,低于或等于评标基准价得满分。 | 46.00 |
| 2.2.4(2) | 技术响应评分标准 | 技术标准响应(0~5.00) | 投标人应详细介绍技术标准响应情况,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技术响应性文件描述进行打分:优得5分,良得4.5分,中得4分,差得3.5分,无内容不得分。 | 5.00 |
| 技术规格、参数的响应情况(0~16.00) | 根据投标人对技术规格、参数响应情况的描述进行打分。根据设备技术规格书中标注“▲”条款要求的符合性、 响应程度进行评分。标注“▲”条款有一项负偏离的扣1分,扣完为止,标注“★”为实质性技术指标,若不满足按无效投标处理。 | 16.00 | ||
汇总规则:评委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 | ||||
| 2.2.4(3) | 商务响应评分标准 | 信用等级(0~5.00) | 信用等级为AAA级及以上得5分,AA级得3分,A级得1分,无不得分。(需提供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信用报告概述页,无需提供其他证明资料,江苏省内的投标人由“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登记注册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江苏省外的投标人由注册所在地信用主管部门登记的信用服务机构或“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登记注册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 | 5.00 |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直接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 ||||
| 2.2.4(4) | 售后服务评分标准 | 项目负责人(0~2.00) | 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得2分,没有不得分。(提供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26年3月-2026年8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退休人员必须出具退休证及劳务合同,若事业编制人员需要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材料) | 2.00 |
| 售后服务方案(0~5.00) | 根据投标人提供项目售后服务方案,由评委根据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进行综合打分。优得5分,良得4.5分,中得4分,差得3.5分,无内容不得分。 | 5.00 | ||
| 对使用方人员的培训计划(0~3.00) | 培训方案齐全、合理,关键控制点设置基本合理,便于招标人操作和控制,能够保证培训的高质量和按计划完成:优得3分,良得2.7分,中得2.4分,差得2.1分,无内容不得分。 | 3.00 | ||
汇总规则:评委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 | ||||
| 2.2.4(5) | 安装及调试方案评分标准 | 供货、安装及调试方案(0~4.00)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供货、安装及调试方案内容是否全面、详细进行打分:优得4分,良得3.6分,中得3.2分,差得2.8分,无内容不得分。 | 4.00 |
| 安全保证措施(0~3.00)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安全保证措施的针对性、合理性、可靠性进行打分:优得3分,良得2.7分,中得2.4分,差得2.1分,无内容不得分。 | 3.00 | ||
| 进度保证措施(0~3.00)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进度计划安排全面性、可行性、合理性、可靠性进行打分:优得3分,良得2.7分,中得2.4分,差得2.1分,无内容不得分。 | 3.00 | ||
汇总规则:评委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 | ||||
是否设置篇幅扣分: 否 | ||||
| 2.2.4(6) | 业绩评分标准 | 业绩(0~5.00) | 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9月1日以来完成的日转运量370吨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金额3700万元及以上的生活垃圾转运设备(其中包含水平压缩成套设备)供货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得5分,本项最多得5分。(提供合同协议书及其项下设备交货验收证明材料或完工证明或使用合格证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间、日转运量或金额以合同协议书为准(合同协议书中如无法体现日转运量,须提供加盖业主公章的相关证明材料)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业绩与评分业绩不可兼得)。 | 5.00 |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直接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 ||||
| 2.2.4(7) |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认证证书(0~3.00) |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一个得1分,满分3分。(提供证书,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 3.00 |
汇总规则:分项汇总,直接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 ||||
| 招标人: | &&&招标人盖章位置2&&&南京市江宁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盖章位置2&&&南京永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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