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沾益区中心城区排水防涝泵站新建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二标段)(二次)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曲靖市沾益区中心城区排水防涝泵站新建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二标段)(二次)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 ||
建设规模: | 曲靖市沾益区中心城区排水防涝泵站新建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二标段)(二次)建安工程费约7141.68万元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市政工程 | 工程类型: | 设计施工总承包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沾益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5-08-05 09: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曲靖市沾益区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0874-30 557 69 |
评审办法: | 有限数量制 | ||
备注: | 无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曲靖市沾益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经办人: | 郭主任 |
办公电话: | 15924872879 |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广邦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张工 |
办公电话: | 18725047790 | 移动电话: | 18725047790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 GC530300202500399001001 |
标段名称: | 曲靖市沾益区中心城区排水防涝泵站新建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二标段)(二次) |
资审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5-08-12 09:00 |
递交资格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 2025-08-20 09:00 |
开标地点: | 沾益开标厅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7141.68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1)淹积水点(庄家湾片区、北城广场片区等)整治工程:西河路铁路桥段新建d1200过路雨水管道110米;沿昌平路(龙华大道以西段)南侧新建d1500雨水管道,总长780米;完成庄家湾小学至拟建庄家湾泵站雨水箱涵的建设。对九龙湖排水口升级改造,包括排水口闸门、格栅、电机等设施设备。对盘江路下现状雨水箱涵进行提升改造并对箱涵内进行清淤维护。对沾益区现状8座泵站进行维修与养护,更换老旧电气线路及元器件,增加智能物联设备。(2)农场河防洪整治工程:对农场河进行综合整治,清淤长度约2.75公里,对农场河(清源中学-珠江源大道段)进行提升改造工程,按规划调整河道河位线;对李家河进行清淤、修复破损河堤,更换河道闸门约2座。(3)老城区排水管网新建工程:对沾益区中心城区市政道路排水管网进行提升改造,共新建DN500-DN1000排水管道约3.58公里,及相关附属设施(具体以招标人实际委托内容为准)。其中,包含龙华北路(东风西路至龙华东路)、文艺路(龙华北路至东风南路)、西正街(邮电大楼至龙华北路)、腰堡路、东风南路(交水路至湖滨路段)等市政道路管网及市政基础设施,建安工程费约7141.68万元。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且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超过2家(含牵头人),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应提供联合体各方签字、盖章的联合体协议书。并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6)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
资质要求: | 1、投标人须为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或由设计、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建造师证书须注册在申请人本单位,未担任其他在建、待建工程的项目经理(需要提供“拟派该项目无在建、待建工程责任承诺”及各级建筑市场监督管理服务平台质量安全管理系统锁定人员查询截图 );并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职称证、身份证、学历证、公告发布时间后的社保缴纳证明。 |
业绩要求: | 无 |
其他: | 1、投标人须为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或由设计、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近3年(2021年-2023年或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以上报表不做签字盖章要求);(1、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会计报表;2、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最新的财务报表说明,以上报表不做签字盖章要求)。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否则不予认可。4、人员要求:(1)设计负责人: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并提供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招标公告发出日期后出具的)、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职称证、身份证、学历证。(2)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建造师证书须注册在申请人本单位,未担任其他在建、待建工程的项目经理(需要提供“拟派该项目无在建、待建工程责任承诺”及各级建筑市场监督管理服务平台质量安全管理系统锁定人员查询截图 );并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职称证、身份证、学历证、公告发布时间后的社保缴纳证明。(3)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为投标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并提供职称证、身份证、学历证书及社保缴纳证明(招标公告发出日期后出具的)。(4)其他设计人员:设计专业人员6人(建筑1人、结构1人、给排水2人、暖通1人、造价1人),提供职称证或执业资格证、身份证、学历证、社保缴纳证明(招标公告发出日期后出具的)。(5)其他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资格要求:施工员2人、安全员2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同时需要提供“拟派该项目安全员无在建、待建工程责任承诺”及各级建筑市场监督管理服务平台质量安全管理系统锁定人员查询截图)、质量员1人、标准员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劳务员1人、资料员1人,提供身份证、学历证、(岗位)资格证书(已实行电子证书的提供电子证书)、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招标公告发出日期后出具的)。5、信誉要求:(1)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将查询的结果提供给评标委员会);(3)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号),对在云南省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中的任何一方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均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否则否决其投标资格。6、提供施工企业所在地劳动主管部门出具的工资支付信用记录查询证明扫描件或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责任承诺,并同时提供“信用中国”查询“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截图打印件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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