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顺县沱江流域生态修复及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二标段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 标段
补遗书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1、开标时间:2025年12月02日 09 时15分,变更为:2025年12月4日09 时15分。
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日09时15分,变更为:2025年12月4日09 时15分。
3、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日09时15分,变更为:2025年12月4日09 时15分。
4、招标文件下载结束时间:2025年12月2日09时15分,变更为:2025年12月4日09 时15分。
5、投标人质疑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2日00时00分00秒,变更为:2025年11月24日00时00分00秒。
6、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5)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设计单位拟派配备人员 1、设计负责人(1 名):具有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得3分,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得3分,本项最高得6分。2、结构负责人(1名):具有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得3分,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安装)注册证书得3分,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加2分。本项最高得8分。3、电气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注册证书得3分,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土建)注册证书得3分,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得2分。本项最高得8分。4、给排水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证书得3分;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加3分。本项最高得6分。注:以上人员不得重复计分,一人一职,不可兼职。”
现更改为:“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2.2.4(5)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设计单位拟派配备人员
1.设计负责人(1名):具有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得3分,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加3分,本项最高得6分。
2.结构专业负责人(1 名):具有全国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得 3 分,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加 3分。本项最高6分。
3.道路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得4分,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加 3 分,本项最高得 7 分。
4.设备专业负责人(1名):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证书得3分;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注册证书加3分;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加3分。本项最高得 9分。注:以上人员不得重复计分,一人一职,不可兼职。”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做调整,请各位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潜在投标人未自行下载本工程所有补遗或答疑的,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富顺县兴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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