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充电设施合作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昆明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充电设施合作项目 | ||
资金来源: | 国资 %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 | ||
建设规模: | 本次合作项目涉及四座充电站52个充电桩,104个充电车位共计总装机功率 4600 千瓦(综合修理充电站 975 千瓦、北市区充电站 1150 千瓦、羊甫充电站 1200 千瓦、前兴路充电站 1275 千瓦)和相关电缆、分支箱等配电设施及基础设施建设。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综合交易 | 工程类型: | 其他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5-09-30 17: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昆明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规管理部(0871-65815368) |
备注: |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9月29日至2025年10月14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切换“昆明市”)(网址:https://***/homePage 2.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昆明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经办人: | 王骏 |
办公电话: | 0871-65815825 |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经办人: | 李波琼、杨晨、黎泽龙、王博冰、程吉鹏、谭玉奉 |
办公电话: | 0871-63338509 | 移动电话: | 18788536406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 ZH530100202500182001001 |
标段名称: | 昆明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充电设施合作项目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5-10-14 17:0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10-22 09:00 |
开标地点: | 昆明开标室3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815.8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1)本项目合作内容包括更换全新52台同等功率的充电桩及相关电缆、分支箱配电设施和基础设施建设,具体包括:大羊甫公交车场更换 120kW的直流充电桩10台;前兴路公交车场更换 75kW 的直流充电桩 17 台;综合修理分公司更换75kW的直流充电桩13台;在北市区公交车场更换 200kW的直流充电桩2台、75kW的直流充电桩10台,和相关电缆铺设、分支电箱等配电设施建设。确保新充电桩、相关电缆、分支电箱等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充电桩具备与电动汽车蓄电池管理系统通信的功能,充电桩电源接入安全、稳定及符合相关国家、行业、地方规范,通过用电审批相关流程。 (2)合作方在经营期限内负责项目的投资、设计、建设、用电立户、运维管理和安全工作,承担项目建设、运营安全风险责任等,并负责充电桩电源接入系统建设并通过用电审批相关流程。 (3)合作方所投入的所有设施、设备的质保期为不低于5年。 (4)招标人负责对建设、经营的监管。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1.项目基本情况: 1.1本次合作项目涉及四座充电站52个充电桩,104个充电车位共计总装机功率 4600 千瓦(综合修理充电站 975 千瓦、北市区充电站 1150 千瓦、羊甫充电站 1200 千瓦、前兴路充电站 1275 千瓦)和相关电缆、分支箱等配电设施及基础设施建设。 1.2本次充电桩安装服务对象为大羊甫公交车场、前兴路公交车场、综合修理分公司、北市区公交车场4座公交车场的新能源公交车充电,服务对象固定,现状有稳定的充电需求,其中:羊甫公交车场共计112辆公交车,其中需充电纯电动车辆21辆。前兴路公交车场共计118辆公交车,其中需充电纯电动车辆70辆。综合修理分公司共计146辆公交车,其中需充电纯电动车辆46辆。北市区公交车场共计402辆公交车,其中需充电纯电动车辆30辆。随着新能源汽车普及与推广,将持续推进新能源公交车使用。 2.建设地点: 本项目位于昆明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前兴路公交枢纽站(河宏路439号)、综合修理分公司(普吉路332号)、羊甫公交车场(顺通大道38号)及北市区公交车场(红兴路20号)四个新能源公交车充电站。本项目位于昆明公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前兴路公交枢纽站(河宏路439号)、综合修理分公司(普吉路332号)、羊甫公交车场(顺通大道38号)及北市区公交车场(红兴路20号)四个新能源公交车充电站。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资质要求: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或2024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7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备专业的技术力量,拥有充电桩建设及运营能力。(提供“具备专业的技术力量,拥有充电桩建设及运营能力”的承诺书) 5.具备专业的技术能力和知识,以确保项目的建设和运营符合行业标准和法规要求。(提供承诺书) 6.信誉要求: (1)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2)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3)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由招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执行《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4)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出现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由招标人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投标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评审。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 |
业绩要求: | / |
其他: |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