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2025NCZ(ZW)0001139
项目编号:ZRD-ZZC2025-014
项目名称:海原县高级中学2025年-2026年度食堂食材及辅料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4696900.00
最高限价(如有):46969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
牛肉 | 牛肉 | 农畜产品批发服务 | 1 | 牛肉采购配送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 532200.00 | 本项目为折扣报价 |
大米、面粉、食用油 | 大米、面粉、食用油 | 食品和饮料专门零售服务 | 1 | 大米、面粉、食用油采购配送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 1202700.00 | 本项目为折扣报价 |
蔬菜、鸡蛋、豆制品及冻货 | 蔬菜、鸡蛋、豆制品及冻货 | 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 1 | 蔬菜、鸡蛋、豆制品及冻货采购配送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 2337500.00 | 本项目为折扣报价 |
调味品 | 调味品 | 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 1 | 调味品采购配送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 624500.00 | 本项目为折扣报价 |
数量合计: | 4 | 预算合计: | 4696900.00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两个学期)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 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均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 业应提供证明文件,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请参照宁财(采)发〔2021〕22号文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明确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相关 事项的通知》执行。企业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提供总公司出具的《中 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企业声明函》,分支机构提供的声明函不参与价格折扣。 (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 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 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 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7)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拒绝大型企业参与,供应商须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9)鸡蛋标段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生产厂家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投标人为生产厂家投标的,需提供《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10)牛肉标段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投标人须具有牛羊定点屠宰证或投标人与定点屠宰机构签订的定点屠宰协议,还需提供该定点屠宰机构的营业执照、《牛羊定点屠宰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07-24 11:00:00 至 2025-07-31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8-14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投标供应商,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CA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2.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CA锁业务及CA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7188588。 3.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4.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各投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政府采购系统上传,开标时使用CA锁在“宁夏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系统”按要求进行远程解密。如有疑问,致电软件公司0951-6891120、0512-58188093或加入技术支持QQ群311870151获得帮助。 5.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6.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海原县联系方式: 1351924183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 银川市金凤区丰农巷金榜大厦10楼联系方式: 15378993130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马小军电话: 13519241839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乔琳电话: 15378993130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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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发布日期: 2025-07-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