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南明区人民医院关于南明区人民医院一号楼病房与科室提升、病区动线优化改造项目信息化提升建设的更正公告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第三节 商务要求 | (三)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10日之内支付给采购人中标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履约保证金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合同签订后按合同约定执行。(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0%,项目上线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通过结算审计后支付合同金额20%) | (三)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10日之内支付给采购人中标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履约保证金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合同签订后按合同约定执行。(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0%,项目上线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通过结算审计后支付合同金额20%)本项目履约保证金退还方式为:中标后,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退还方式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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