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5)涉案停车场购买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鹤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5)涉案停车场购买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在有效时间内到鹤壁浚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浚县中原建材商贸城B2807)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其他资料,并于2025年08月2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XZGL-2025035
2、采购项目名称:鹤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5)涉案停车场购买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430000.00元,最高限价:430000.00元
区域 | 序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淇滨(开发区)大队辖区 | 1 | 鹤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5)涉案停车场购买服务项目(一标段) | 50000 | 50000 | 是 | 50000 |
2 | 鹤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5)涉案停车场购买服务项目(二标段) | 50000 | 50000 | 是 | 50000 | |
3 | 鹤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5)涉案停车场购买服务项目(三标段) | 50000 | 50000 | 是 | 50000 | |
4 | 鹤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5)涉案停车场购买服务项目(四标段) | 50000 | 50000 | 是 | 50000 | |
示范区大队辖区 | 5 | 鹤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5)涉案停车场购买服务项目(五标段) | 50000 | 50000 | 是 | 50000 |
6 | 鹤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5)涉案停车场购买服务项目(六标段) | 50000 | 50000 | 是 | 50000 | |
7 | 鹤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5)涉案停车场购买服务项目(七标段) | 50000 | 50000 | 是 | 50000 | |
山城交警大队辖区 | 8 | 鹤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5)涉案停车场购买服务项目(八标段) | 50000 | 50000 | 是 | 50000 |
鹤山交警大队辖区 | 9 | 鹤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5)涉案停车场购买服务项目(九标段) | 30000 | 30000 | 是 | 30000 |
5、采购需求:
(1)项目概况:鹤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5)涉案停车场购买服务,被依法扣留、暂扣、扣押、收缴、追缴的交通涉案车辆停车场租赁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第四部分项目内容及相关要求”)
(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磋商范围: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部分项目内容及相关要求”的全部内容。
(4)服务期限:1 年
(5)质量要求:合格并符合相关规定标准,满足项目需求;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九个标段。
一标段:107 国道(不含107国道)以西,淇滨(开发区)大队辖区内设1处涉案停车场;
二标段:107国道(含107 国道)以东、嵩山路(不含嵩山路)以西、海河路(含海河路)以南、鹤煤大道以北,包括宜沟新划9个行政村,淇滨(开发区)大队辖区内设1处涉案停车场;
三标段:嵩山路(含嵩山路)以东、海河路(含海河路)以南、鹤煤大道以北淇滨(开发区)大队辖区内设1处涉案停车场;
四标段:海河路(不含海河路)以北、107 国道以东(不含107国道),淇滨(开发区)大队辖区内设1处涉案停车场;
五标段:鹤煤大道以南、泰山路以西(含泰山路)、淇水大道(含淇水大道)以北,示范区大队辖区内设1处涉案停车场;
六标段:淇水大道(不含淇水大道)以南、金沙江路以北,示范区大队辖区内设1处涉案停车场;
七标段:泰山路以东(不含泰山路)、德音路以南,示范区大队辖区内设1处涉案停车场;
八标段:山城交警大队辖区1处涉案停车场;
九标段:鹤山交警大队辖区1处涉案停车场;
6、合同履行期限:1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发展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中小微企业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3.2供应商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商业信誉承诺书和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保缴纳证明,依法免税单位须具有免税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格式自拟);
注:供应商在参加本项目时,资格审查环节可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的,无需提供上述(1)至(5)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的,仍按上述(1)至(5)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合法有效;
3.4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被“中国政府采购” 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需提供承诺书,对承诺书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承诺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书)。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5 年08月06日至2025年08月12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鹤壁浚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浚县中原建材商贸城B2807)
3、方式:现场获取,获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和磋商公告资格要求所有内容,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
4、售价:0元
注:获取磋商文件时若为法人代表需提供身份证原件,若为被委托人需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报名人身份证原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5年08月2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鹤壁浚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5年08月2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鹤壁浚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国资智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3、本项目的所有变更和澄清均以发布变更或澄清公告为准,所有供应商应关注公告网站及时查看,采购人不再进行书面或其他形式通知,未看变更或澄清公告并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负。
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的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应自负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鹤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鹤壁市淇滨区泰山路115号
联 系 人:张红宙
联系方式:136039269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鹤壁浚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浚县中原建材商贸城B2807
联 系 人:马宇
电话:150039206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宇
联系方式:150039206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