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付款方式:银行承兑结算(六个月承兑免贴息),一票制结算,合同按约定时间全部到货后挂账,次月付款,出卖人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
2.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方式:由出卖人负责运至买受人指定的地点,现场验收交货,费用由出卖人承担。
3.送货车辆:要求国五及以上车辆。
4.评审会务费仅对中标单位收取,收费标准如下:
| 中标金额 | 收取标准(元) |
| 中标金额≤5万元 | 不收取 |
| 5万元<中标金额≤10万元 | 100 |
| 10万元<中标金额≤20万元 | 200 |
| 20万元<中标金额≤50万元 | 500 |
| 50万元<中标金额≤200万元 | 1000 |
| 200万元<中标金额 | 2000 |
5、本标段进行分标,不接受分标的厂家请谨慎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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