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QZ2330122202504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5-2027年桐庐县城公共照明设施维护项目(路灯部分)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0月3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 | 4.2 项目组成员:权重12 | 2、项目组成员:权重14 |
| 2 | 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 | 5 机械设备配备 投标人具有: ①登高车:登高高度≥12m特种作业车辆(行驶证注明:中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得1分,最高得2分;登高高度≥20m特种作业车辆(行驶证注明:重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得1分,最高得1分;本条最高得3分。 ②运输车:轻型货车(行驶证注明:轻型栏板货车),得1分,最高得1分; ③工程救险车辆:行驶证使用性质应注明为工程救险,得1分,最高得1分。 ④巡逻车辆:需配备≥1辆车辆用于日常巡查,车辆需配备定位系统的,得1分,最高得1分,否则不得分。 【注:需提供车辆行驶证、购买发票、车辆保险及车辆照片(车头正面+车尾正面照片);租赁的,除上述材料外,另需提供租赁合同。巡逻车辆定位系统,需提供系统软件截图(需体现车辆轨迹查询功能)以上材料提供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CA签章,否则不得分。】 | 投标人具有: ①登高车:登高高度≥12m特种作业车辆(行驶证注明:中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得1分,最高得2分;登高高度≥20m特种作业车辆(行驶证注明:重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得1分,最高得1分;本条最高得3分。 ②运输车:轻型货车(行驶证注明:轻型栏板货车),得1分,最高得1分; ③工程救险车辆:行驶证使用性质应注明为工程救险,得1分,最高得1分。 ④巡逻车辆:需配备≥1辆车辆用于日常巡查,车辆需配备定位系统的,得1分,最高得1分,否则不得分。 【注:需提供车辆行驶证、购买发票、车辆保险及车辆照片(车头正面+车尾正面照片);租赁的,除上述材料外,另需提供租赁合同。巡逻车辆须在中标后7个日历天内配备定位系统(需体现车辆轨迹查询功能),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以上材料提供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CA签章,否则不得分。】 |
| 3 | 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 | 服务实施方案:分部分项实施方案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分部分项实施方案的内容进行评审: ①针对性强,且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内容充实完整、符合实际情况的,5<得分≤8分; ②针对性一般,且内容基本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内容较完整、较符合实际情况的,2<得分≤5分; ③针对性弱,且内容偏离招标文件要求、内容不完整、不太符合实际情况的,0<得分≤2分; ④无针对性,且内容完全偏离招标文件要求,内容缺失、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得0分; ⑤未提供本项内容的,不得分。
权重10 | 服务实施方案:分部分项实施方案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分部分项实施方案的内容进行评审: ①针对性强,且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内容充实完整、符合实际情况的,7<得分≤10分; ②针对性一般,且内容基本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内容较完整、较符合实际情况的,3<得分≤7分; ③针对性弱,且内容偏离招标文件要求、内容不完整、不太符合实际情况的,0<得分≤3分; ④无针对性,且内容完全偏离招标文件要求,内容缺失、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得0分; ⑤未提供本项内容的,不得分。 权重8 |
| 4 | 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 | *备注: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时,建议按此目录(序号和内容)提供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 | *备注:1.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时,建议按此目录(序号和内容)提供评标标准相应的商务技术资料。 1.投标人按评分细则提供相应证书、合同、社保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若不清晰难以辨认的,将不予计分。 2.所有文件、合同、证书、资质、承诺函等资料需要真实有效。若发现资料作假的视为虚假投标行为,取消中标资格并通报主管部门进行后续处理。 3.所有车辆、机械设备、场地有效期(包括承诺条款中的承租期)应大于等于本项目服务期,否则不得分。 4.评标所提供的所有证明文件,在中标后,拟中标人须提供原件供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审查,若发现资料作假的视为虚假投标行为。 |
更正日期:2025年11月0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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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桐庐县市政园林建设管理处
地 址:桐庐县城南街道迎春南路333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令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0571-64225617
质疑联系人:王云岚
质疑联系方式:0571-642256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杭州全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城南街道春江路719号7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余林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968085088
质疑联系人:许红霞
质疑联系方式:1588888401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杭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地 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549号城建综合大楼11楼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227671,0571-8780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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