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投标人需具备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最近一次的缴纳社保凭证及社保明细(项目
经理及项目班子其他成员须在社保明细内),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3 投标人须具有投标截止日期前近半年内企业连续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完税凭证;
3.4 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 2024 年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成
立的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https://***/)
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页面截图(须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
理);
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须满足以上要求(3.1-3.6)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
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8.1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各自分工部分的相应专业能力,并签署具有
法律效力的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
负责项目的全过程综合管理和组织实施;
3.8.2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
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8.3 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
担连带责任;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12月11日至2026年1月5日
获取方法: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
(https://***/%EF%BC%89%E4%B8%8B%E8%BD%BD%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1%E5%B7%A5%E7%A8%8B%E9%87%8F%E6%B8%85%E5%8D%95%E5%92%8C%E5%9B%BE%E7%BA%B8%E3%80%82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