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西流湖街道大李村大李祥瑞嘉园4处约18000㎡商业租赁经营权项目,招标人为郑州市中原区西流湖街道大李村民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中绩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潜在投标人参加。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西流湖街道大李村大李祥瑞嘉园4处约18000㎡商业租赁经营权招标项目
2.2招标编号:ZYNJ(2025)第0061号
2.3招标单位:郑州市中原区西流湖街道大李村民委员会
2.4租赁资产地址:建设路与广文街交叉口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2.6租赁范围:建设路与广文街交叉口大李村商业用房,房屋面积约18000平方米(以实际测量为准)。
2.7租赁期限:租赁期20年(免租期12个月)
2.8租赁金: 租金每次支付6个月租金,押金为三个月,年租赁金以实际中标价为起租价。
2.9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本次招标投标报价最低限价为4104000元/年(每平方米最低限价为19元/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中标后投标人须在项目所在地成立具有独立核算资质的分公司或具有法人资质的全资子公司或其他机构,以保证本租赁项目所产生的税金能够依法向项目辖区街道办事处税务机关缴纳。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报告(2023或2024年度);
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社保证明及2024年以来任意一个季度的纳税证明);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投标人应在 “信用中国”(http://***/%EF%BC%89%E7%BD%91%E7%AB%99%E4%B8%AD%E6%9F%A5%E8%AF%A2%E2%80%9C%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2%80%9D 、“税收违法黑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中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加盖公章;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四、报名须知:
4.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5年9月19日起至2025年9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
4.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88号楷林IFC金融国际中心A座1816。
4.3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出售。
4.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4.5 投标时,投标人须提交承诺书,承诺中标后投标人须在项目所在地成立具有独立核算资质的分公司或具有法人资质的全资子公司或其他机构,或者把中标公司的注册地址变更到项目所在地,以保证本租赁项目所产生的税金能够依法向项目辖区街道办事处税务机关缴纳。若该目的无法实现,招标人有权无条件确认投标无效。且若投标人最终中标,招标人有权无条件解除租赁合同且不负任何责任。投标人属于项目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辖区除外。项目双减双评手续正在办理中。
4.6其他有关事项:购买招标文件供应商须携带以下资料:(1)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3.5要求的信用情况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2)银行开户许可证、单位账户在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意向供应商承诺及确认函(格式见附件)、意向供应商申请表(格式见附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0日9:30时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郑州市中原中路44号郑州市中原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开标室(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中原路与前进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北)。
5.2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0日9:30时
开标地点:郑州市中原中路44号郑州市中原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开标室(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中原路与前进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北)。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或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项目要求:
投标人一旦中标须做到以下几点:
6.1依法经营和管理,证件齐全,按章纳税,无条件服从招标单位及相关执法部门的管理、检查和监督;
6.2不得整体转租及租赁权转让;
6.3不得擅自改变房屋主体结构;
6.4按合同规定的时间缴纳房屋租赁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6.5 依法向租赁项目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税务机关缴纳税金。
6.6 经营项目须为黄金珠宝、教育培训、跨境电商、通讯数码、智慧健康、金融科技、行政办公、酒店、餐饮、娱乐、商超等内容的城市综合体运营及其他合法业务,且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市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市中原区西流湖街道大李村民委员会
联 系 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15737175551
地 址: 郑州市建设路与广文街交叉口大李村委
代理机构:河南中绩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肖先生
联系电话:0371-61777311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88号楷林IFC金融国际中心A座1816
监督机构:郑州市中原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地 址:郑州市中原中路44号
联 系 人:李老师
电 话:18238310775
附件1
意向供应商承诺及确认函
中原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本意向供应商提出申请,意向 项目,现已按贵中心要求仔细阅读了《交易须知》、《保证金退还告知书》等系列文件。我方对上列文件内容已做出全面、准确理解,对全部内容认可,无异议。并承诺如下:
1、在报名时,我方接受交易中心的所有规定。同时,按公告及《交易须知》规定提交报名资料,确认报名须知,并交纳交易保证金。
2、我方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采购项目所涉及之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对本项目风险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并依据该内容以我方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交易须知》等全部内容,并无条件接受转让方提出的全部交易和受让条件。
3、我方所提交的报名资料均为真实、合法、有效,我方确保我方意向主体资格均能符合审批机关、相关管理部门的审批要求。如出现报名材料所提供信息与实际竞得人不一致的情况,贵中心有权取消实际竞得人的资格,没收保证金,并保留追究我方法律责任。
4、如成功成交,我方按照中心的规定按时签署《成交合同》并按时交纳成交价款、交易佣金等款项,否则我方愿意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违约金,由贵中心予以没收。
5、我方在参与竞得过程中,若相关过程存在摄像、照相等情况,我方同意交易所和相关单位摄制我方肖像和对我方肖像进行合理使用。
6、我方理解并接受:采购方有权在竞价开始前取消交易。若因采购方取消交易或遇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现其他特殊的重要原因,交易中心有权决定取消或推迟本次竞价活动,我方不得向采购方、交易中心追索交易保证金利息及其它任何费用与责任。
7、我方将严格遵守交易规则和交易程序,遵守已签署和待签署的包括本承诺在内的交易中心批露的相关文本的约定和上述承诺,否则,我方愿意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被交易中心没收交易保证金、向交易中心支付交易佣金等交易服务费用、被交易中心和采购方进一步追究法律责任和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等。采购方也有权立即收回转让标的重新处置。同时,我方保证不再向采购方、交易中心追索其他任何费用与责任。
意向供应商(盖章、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意向供应商申请表
意向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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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供应商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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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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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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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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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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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金额 | 500000.00 | 竞买牌号 | / |
意向供应商(签名或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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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交易中心各项目负责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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