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中标候选人: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评审得分:93.77
投标报价(万元):233.441300
服务期限(天):120
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有关规范要求。
安全目标:不发生安全事故。
项目负责人:张小荣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
注册证书编号:黔高2100053010076
企业业绩:1.G6512秀山至从江国家高速公路玉屏至天柱(贵州境)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含专题报件)。2.省道S11师宗至丘北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3.贵州省贵阳至安顺公路扩容工程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第GAGK标段。4.元谋至大姚(新街)高速公路勘察设计。5.云南省高速公路网西畴至富宁高速公路勘察设计SJ-2标段。6.永平至昌宁高速公路(昌宁段)勘察设计。7.焦作至平顶山高速公路焦作至荥阳段。8.纳雍至兴义国家高速公路纳(雍)六(枝)晴(隆)段勘察设计及设计咨询(含地质勘察监理)第1标段。
项目负责人业绩:1.贵州省纳雍至赫章高速公路PPP项目施工图勘察设计。2.广西交通投资集团2022年度新建高速公路项目工可、初步设计及其前期专项研究工作(第三批)第九合同段。3.贵州省"十四五"普通国道省统筹升级改造项目(第一批)工程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招标SJZX-2标段。4.贵州省金沙经仁怀至桐梓高速公路PPP项目。
第二中标候选人:贵州省公路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甲级、工程勘察专业类(水文地质勘察、岩土工程(设计,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
评审得分:89.66
投标报价(万元):235.693700
服务期限(天):120
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有关规范要求。
安全目标:不发生安全事故
项目负责人:黄晓勇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
注册证书编号:黔正高交通[2020]080
企业业绩:1.G356镇宁大山至落别公路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2.G352务川当阳至正安格林公路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3.贵州省“十四五”普通国道省统筹升级改造项目(第一批)工程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4.G655荔波茂兰至大土公路(茂兰至佳荣段)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5.G658斯拉河至普定县城段(盆景岩至普定县城段)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
项目负责人业绩:1.G352务川当阳至正安格林公路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2.G356镇宁大山至落别公路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3.贵州省“十四五”普通国道省统筹升级改造项目(第工程可行性购察设产研究、勘察设计。4.G655荔波茂兰至大土公路(茂兰至佳荣段)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5.G658斯拉河至普定县城段(盆景岩至普定县:成段)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
第三中标候选人: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评审得分:88.47
投标报价(万元):230.497800
服务期限(天):120
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有关规范要求。
安全目标:不发生安全事故。
项目负责人:洪春林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
注册证书编号:GZ(11)93414612
企业业绩:1.G36宁洛高速公路大刘郢枢纽至望疃枢纽段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2.G4222和县至襄阳高速公路舒城(千人桥)至金寨(皖豫界)段两阶段勘察设计及咨询(第02标段)勘察设计[合同原项目名称:宣城至商城高速公路合肥至霍山至皖豫界段(六安段)工程两阶段勘察设计及咨询(第02标段)勘察设计]。3.S10扬州至淮南高速公路(滁州段)工可、勘察设计。4.G50沪渝高速广德至宣城段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
项目负责人业绩:1.滁州至淮南高速公路工程勘察设计与施工图设计咨询第01标段。2.G4222和县至襄阳高速公路舒城(千人桥)至金寨(皖豫界)段两阶段勘察设计及咨询(第02标段)勘察设计[合同原项目名称:宣城至商城高速公路合肥至霍山至皖豫界段(六安段)工程两阶段勘察设计及咨询(第02标段)勘察设计]。3.S10扬州至淮南高速公路(滁州段)工可、勘察设计。4.G50沪渝高速广德至宣城段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
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6 年 01 月 13 日至2026 年 01 月 15 日 ,在公示期内,对上述中标情况持有异议的,应请先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名称:贵州省公路局 )(电话:13885186300) 投诉。
招标人:贵州省遵义公路管理局 (联系电话: 0851-27692383)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市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851-85624992、15285007132)
重要提示: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