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五、公告期限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依据《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1、《市场主体注册操作手册》、《CA数字证书办理告知及相关驱动程序》、《政府采购投标人操作手册》、《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操作说明》、《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05.2400》等有关电子开评标业务指南,已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开,请登录该网站“业务指南”-“下载中心”自行查找、下载、参阅。技术电话:0311-89868327。2、投标人获取文件前,应提前完成“市场主体注册”。详见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进入“交易服务大厅”,点击“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或登录http://110.249.147.67/G2/,点击“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和“政府采购投标人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市场主体注册”咨询电话:0311-89668589。3、访问http://www.sjzsggzyjyzx.org.cn,点击“交易平台”,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20210701”下载招标(采购)文件(*.HBZ)。4、投标单位完成市场主体注册后绑定CA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开评标。开标时,投标人须用CA锁解密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咨询电话:0311-82971337,0311-88033772。5、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完成编制投标文件、加密上传投标文件等工作。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完成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含各类澄清答疑)一经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的时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交易平台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和各类澄清答疑,如未从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最终文件以答疑澄清后的为准。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