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焦唐高速公路平顶山段道路安全综合整治专项工程增加边坡系统监控服务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本询比项目2025年焦唐高速公路平顶山段道路安全综合整治专项工程增加边坡系统监控服务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采购人为河南交建第一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现对该项目进行询比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与。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焦唐高速公路平顶山段道路安全综合整治专项工程增加边坡系统监控服务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QTCG-XB-JJ1-2025002;
1.3采购人:河南交建第一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1.4采购代理机构:河南交建工程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1.5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已到位;
1.6采购项目概况:2025年焦唐高速公路平顶山段道路安全综合整治专项工程增加边坡系统监控服务采购;
1.7最高限价(含6%增值税):234000.00元;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2025年焦唐高速公路平顶山段道路安全综合整治专项工程增加边坡系统监控服务。
序号 | 采购内容 | 最高控制限价(万元) | 备注 |
1 | 边坡自动化监测系统 | 23.4 |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
注:供应商的询比报价为综合报价,报价包括为了实施和完成服务所需的劳务、材料、机械设备、管理、保险、税费、利润、通行费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
2.2服务地点:商南高速公路K279+000上行;
2.3服务内容:1、向甲方演示信息化系统的功能,依据合同约定的内容开展智能信息化服务工作。
2、在满足合同约定的条件下,根据甲方的要求及时进场进行设备的安装、系统调试,并保持服务高效、及时。
3、根据甲方要求开展智能信息化服务相关的培训并提供使用指南。由乙方负责按项目业主要求对“监测系统”采集数据进行分析、反馈并提供相应数据成果分析报告。
4、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负责对“监测系统设备”进行维护,确保数据有效采集;在接到甲方监控系统服务故障书面通知后,乙方必须当天到达工地现场予以解决,最迟不超过24小时。
2.4服务标准:根据以下文件:
《公路自然灾害监测预警系统技术指南(试行)》(交办公路函〔2025〕507号);
《自然灾害风险公路防治工程实施技术指南》;
《河南省高速公路高边坡技术状况评定技术指南(试行)》;
《河南省高速公路高边坡养护技术规程(试行)》;
《河南省高速公路重点桥隧和高边坡预警监测系统建设技术指南》;
《公路边坡监测试点技术指南》(交通运输部公路局2024年10月)等确定以下具体标准:
1、数据标准:采集和处理的数据必须准确反映项目的实际情况。
2、软件功能标准:采用数据可视化技术,将众多边坡项目关键数据进行呈现,辅助管理人员进行项目全局掌控。将各个单体场景项目的项目信息、安全状况、预警信息及设备信息等进行统计展示。
3、硬件设施标准:现场部署的传感器、监控设备等硬件要稳定可靠,能在恶劣的施工环境下正常工作,具备防水、防尘、抗干扰等性能;硬件设备与软件系统能良好适配。
4、信息安全标准:采取加密等措施,防止施工数据泄露、丢失或被篡改,保障数据的安全性和保密性;对不同用户设置不同的权限,确保只有授权人员能访问和操作相关信息。
5、服务质量标准:及时响应用户的需求,如当天及时处理数据查询、系统故障报修等请;服务团队应具备专业的技术知识和经验,能为用户提供技术支持和解决方案,如解决软件使用中的问题、优化硬件部署方案等;为管理人员等提供信息化系统的培训,使其能熟练使用相关软件和硬件设备,提高工作效率。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完成。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企业要求:具有独立法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相应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资质要求:
3.2.1 供应商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
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综合乙级以上资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或CMA资质认定证书
3.3业绩要求:近3年内(2022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完成过1项公路技术状况检测或公路、边坡监测相关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
3.4信誉要求:
3.4.1供应商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注:相关信息以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为准。
3.4.2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且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公示信息】-【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法定代表人和企业,【公示信息】-【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企业。
3.4.3供应商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s://www.gsxt.gov.cn/)查询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4.4供应商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②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③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报名的其他事项(声明事项)
3.6.1被河南交投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或所属单位列为黑名单单位或禁止参与投标时限未解除的单位;
3.6.2与河南交投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或所属单位发生过或正在进行法律诉讼的单位;
3.6.3供应商提供的任何一项证明材料经采购人查实属于伪造、编造的;
3.6.4被证实在其他项目中存在不合格或被取消合作的;
3.6.5围堵过河南交投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或所属单位及其主管单位或恶意上访的;
3.6.6在以往服务供应中存在不完全履行合同等不良行为的;
3.6.7不在河南交投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格“其他供应商”名单内的企业。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5年08月06日至2025年08月09日,使用企业账号登录“河南交投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投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www.jjgcjs.cn:8895/oa/html/index.html)”下载电子采购文件(首次登陆须完成注册)。
4.2 具体操作:复制网址(http://www.jjgcjs.cn:8895/oa/html/index.html)在浏览器打开-点击【供应商】(登录后页面跳转)-【其他采购】-【采购公告】,查询项目公告信息点击“我要报名”(报名多标段的需要选择对应标段参与);具体操作详见“河南交投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投标采购交易平台网站—帮助中心—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
4.3 供应商在下载采购文件时,须向河南交投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投标采购交易平台缴纳500元/标段,逾期不发售。请各潜在供应商认真审阅本项目资格要求并确认自己单位是否具备条件后再购买文件,本采购文件售后不退。供应商在缴纳费用后需及时维护开票信息,在所投项目结束后3-5日内财务汇总并按照供应商在系统内预留的开票信息进行开票,发票会发送至供应商预留邮箱或预留手机号上。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2日09时30分。
5.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路24号(中国人保大厦)16楼1608室。
5.3响应文件递交方式:持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现场递交纸质响应文件。(注:若法定代表人参加,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投标人拟委派参与本项目报名及投标的人员如不是法人,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近三月内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5.4 本项目在开标前依托于工商数据对报名单位进行关联性审查,如果有两家或多家单位存在关联性,则对存在关联性的报名单位按照系统内标书购买时间先后进行排序(以系统记录时间为准),只接收第一家的投标文件,有关联性的其他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6.响应文件的开启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本项目询比采购公告同时在《河南交投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投标采购交易平台》、《河南国企阳光招采服务平台》上发布;对于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8.中标结果及相关事宜
成交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成交通知书将推送到《河南交投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投标采购交易平台》供应商系统内,中标单位收到短信通知,登录《河南交投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投标采购交易平台》缴纳中标服务费后下载成交通知书。
9.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南交建第一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连霍高速公路郑州西收费站北院
联系人:胡先生
电话:18703719686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交建工程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路24号(人保大厦)16楼1608室
联 系 人:牛先生
电话:0371-86222523
监督:河南交建第一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纪检
地址:连霍高速公路郑州西收费站北院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38380496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