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邢台市清河县灌排渠系连通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管理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9月1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HBDJ-2025-0811
2.项目名称:
邢台市清河县灌排渠系连通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管理
3.预算金额:
256.84万元
,最高限价:
256.84万元
4.项目单位:
清河县水务局
5.采购需求:
邢台市清河县灌排渠系连通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及各项手续办理,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进度、费用、合同、信息、安全等方面的统筹管理和控制,直到办理竣工备案手续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维修等的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设期间的会议、迎检、工程质量检测的组织和费用承担
。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质保期
后
,并交付各项资料以及各级审计结束止。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全过程管理服务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工程专业),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
2025
年
08
月
23
日至
2025
年
08
月
29
日,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
,下午
12:00
至
23: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登录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
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
。
3.方式:
其他
。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
截止时间、方式、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2
025
年
0
9
月
1
6
日
9
时
3
0
分
(北京时间)。
2.地点:
在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远程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供应商须在主持人开启解密按钮之后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使用
CA 数字证书对其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
其他补充事宜
1.
依据《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
<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供应商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2.
已在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办理河北 CA
后,可直接登录“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招标文件。
3.
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投标人,请按照
“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http://60.6.198.121:8888/sszt-zyjyPortal/)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
0319-2686133。
4
.未办理CA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CA注册。具体事宜可联系
400-707-3355。
5
.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提出。若投标人在使用“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的过程中遇到任何操作性问题,可咨询客服电话:0319-2686159。
6
.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上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请向项目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潜在投标人未从“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上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公告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文件为准。
7.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七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清河县水务局
地址:
河北省清河县运河大街
143号
联系方式:
姜咏
、
0319-82990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河北大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恒大绿洲
19号楼2107
联系方式:
冯梅、
0318-20685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冯梅
电话:
0318-2068576
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