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1本招标项目遂宁市安居区地质灾害隐患综合治理项目已由遂宁市安居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遂安发改〔2025〕21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遂宁市安居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建设资金来自一般债券,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遂宁市安居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在四川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赋码: 2507-510904-04-01-907089,经 遂宁市安居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遂安发改〔2025〕216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鑫叁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1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三个施工标段
2.2建设地点:聚贤镇、石洞镇、分水镇、磨溪镇、中兴镇、三家镇、白马镇
2.3建设内容及规模:
拟对该9处地质灾害隐患点以因地制宜的方式采取清危放坡、挂网喷砼、挡墙、锚杆护面墙、裂缝封填、凹腔嵌补等组合方式进行治理,并配套完善截排水系统。计划实施清危约4300立方米。
2.4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补遗或答疑(如有时)所示范围内全部内容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示范围内全部内容)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最低不低于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防治单位)施工 乙级资质;
3.1.3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且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
3.1.4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外地企业,按照各行业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3.1.5近五年已完成0个类似项目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多个标段的,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个标段。
3.4投标人在信用方面有下列情形的不得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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