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舞钢市人民检察院非基本建设大中维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舞钢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9月1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豫财磋商采购-2025-941 | |||||||||||||||
2、项目名称:舞钢市人民检察院非基本建设大中维修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预算金额:1,432,300.00元 | |||||||||||||||
最高限价:14323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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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舞钢市人民检察院非基本建设大中维修项目,主要包括:主楼地上四层地下一层,总建筑面积3208.26 ㎡, 维修内容为外墙面层拆除 并重新粉刷真石漆 ,外墙窗拆除并重新更换,屋顶面层拆除并重新铺设防水层 ;东配楼地上两层,建筑面积1057.92㎡,维修内容为西立面外窗拆除并重新更换,屋顶面层拆除并重新铺设防水层 ;西配楼地上两层,建筑面积1045.36㎡,维修内容为屋顶面层拆除并重新铺设防水层。 | |||||||||||||||
6、合同履行期限:50日历天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申请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请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之规定。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扫描件或复印件,也可提供电子营业执照); 3.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3.3持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项目经理须持有建筑工程贰级以上(含贰级)建造师注册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未发生过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提供无在建工程、未发生过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5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和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从事相关技术管理工作 3 年以上(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拟派专职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6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提供劳动合同和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退休人员可提供退休证及供应商企业的聘用合同); 3.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9需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网站 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投标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10申请人须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提供虚假资料引起的一切不良后果(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5年09月02日 至 2025年09月1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舞钢市) | |||||||||||||||
3.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投标之前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 ·舞钢市)》完成 企业注册和办理 CA 数字证书。于报名时间在舞钢市政府采购/工程建设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方可参加投标。凡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企业注册和办理CA数字证书请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舞钢市)》“办事服务 ”的相关说明。 | |||||||||||||||
4.售价:0元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网上递交,供应商应当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舞钢市政府采购/工程建设电子交易系统”,将已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并确定已加密响应文件保存上传成功。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5年09月1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舞钢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在线“不见面 ”开标,投标单位不再到开标现场。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 ·舞钢市)》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监督部门:河南省财政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000005184603J 联系方式:0371-65808406 监督部门:舞钢市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办公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0481005502747M 联系人:张先生联系方式:13937568576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公告如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提出质疑、投诉等事宜。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投诉将不予受理。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舞钢市人民检察院 | |||||||||||||||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舞钢市垭口温州路北段37号 | |||||||||||||||
联系人:边悦 | |||||||||||||||
联系方式:13607620829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中哲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平顶山市新华区未来路凤凰花园小区东院西门 | |||||||||||||||
联系人:张贵玲 | |||||||||||||||
联系方式:17589520009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张贵玲 | |||||||||||||||
联系方式:1758952000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