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文件要求,现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双碳产业园标准示范区一期项目5#楼、6#楼及其地下室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预公示并接受广泛监督,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对招标文件预公示的反馈意见请于本公告发出后3日内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一、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双碳产业园标准示范区一期项目5#楼、6#楼及其地下室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范围及主要内容: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含工程量清单、图纸、图纸答疑、图纸审查意见及回复等相关资料)及招标人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各方)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投标人不能使用标注异常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承揽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豫建行规〔2024〕7号文件【投标人(联合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要提供)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如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无本企业信息,投标人需提供显示“暂无数据的查询结果”,同时提供投标人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平台或同等级官方网站的资质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查询结果需显示网页查询时间。
注:对于投标人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等的,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联合体投标的需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具备在投标企业(联合体投标的在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注册)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同时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注册人员查询信息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项目(以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承诺为准)。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在投标企业或其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5年5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信誉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财产被接管和破产状态;
(2)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书面承诺);
注: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3)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EF%BC%89%E6%9F%A5%E8%AF%A2%E7%9B%B8%E5%85%B3%E4%B8%BB%E4%BD%93%EF%BC%88%E5%90%AB%E4%BC%81%E4%B8%9A%E3%80%81%E4%BC%81%E4%B8%9A%E6%B3%95%E5%AE%9A%E4%BB%A3%E8%A1%A8%E4%BA%BA%EF%BC%89%E6%9C%AA%E5%88%97%E5%85%A5%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7%9B%B8%E5%85%B3%E4%BF%A1%E6%81%AF%EF%BC%9B%E8%8B%A5%E4%B8%8A%E8%BF%B0%E5%AF%B9%E8%B1%A1%E6%9C%89%E4%B8%80%E4%B8%AA%E6%88%96%E4%B8%80%E4%B8%AA%E4%BB%A5%E4%B8%8A%E5%AD%98%E5%9C%A8%E5%A4%B1%E4%BF%A1%E8%AE%B0%E5%BD%95%E7%9A%84%EF%BC%8C%E6%8B%92%E7%BB%9D%E5%85%B6%E5%8F%82%E4%B8%8E%E6%9C%AC%E6%AC%A1%E6%8A%95%E6%A0%87%E6%B4%BB%E5%8A%A8%E3%80%82%E6%9F%A5%E8%AF%A2%E6%97%B6%E9%97%B4%E4%B8%BA%E6%8B%9B%E6%A0%87%E5%85%AC%E5%91%8A%E5%8F%91%E5%B8%83%E4%B9%8B%E6%97%A5%E5%90%8E%EF%BC%8C%E6%9F%A5%E8%AF%A2%E7%BB%93%E6%9E%9C%E9%9C%80%E6%98%BE%E7%A4%BA%E6%97%B6%E9%97%B4%E3%80%82%3C/p%3E%3Cp%3E
注:(1)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各方均应满足信誉中(1)、(2)要求。
(2)对于投标人未附查询记录或查询记录不符合上述要求或评标委员会对查询记录有异议的,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4.其他要求:(1)除联合体内部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书面承诺)。
(2)参加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在投标企业或其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5年5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单位数量应≤2家,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对负责的专业进行明确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工程的相应资质条件,并满足工程项目对相关专业资质等级的要求;若联合体投标人有两家单位在本项目中共同承担同一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如承担不同专业任务,直接按照联合体协议中承担该专业任务的成员单位的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相应的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特别提醒:如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结合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使用联合体牵头方作为主体从事投标活动,包括下载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澄清文件等)、递交投标保证金、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等,否则由于交易系统投标过程中各环节投标主体不一致可能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拟定的最高投标限价:11386.320207万元
五、拟定施工期:600日历天(以监理单位签发的书面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计算)
六、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七、招标单位及联系方式:郑州航空港区低碳产业园区建设有限公司0371-60600713
八、代理机构单位及联系方式:河南求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0371-63225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