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5115022025000243
二、项目名称:翠屏区2025年水库大坝安全鉴定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四川隆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四川天府新区华阳街道祥鹤四街418号1栋26层7号、8号、9号、10号 | 700,000.00元 | 97.5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隆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C19010000 | C19010000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 翠屏区2025年水库大坝安全鉴定项目 | 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 | 详见采购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唐方敏(采购人代表)、黄利群、彭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财采〔2020〕74号)规定,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以成本加上合理利润的原则向成交供应商定额收取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2.如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取消成交资格或自愿放弃成交资格的, 成交供应商支付的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3〕243号)《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项目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等信息在线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2、本项目采购实施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宜宾市翠屏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831-8906110,联系地址:宜宾市翠屏区上江北高发路2号国资大厦202室。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宾市翠屏区水利局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南岸建国路8号
联系方式:151831317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翌州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宜宾市临港经开区西南联盛通讯产业园(一期)9楼9006
联系方式:0831-39637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女士
电话:0831-3963722
四川翌州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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