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水县城北镇北出口村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本项目由广安市邻水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邻水县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广邻环发〔2025〕29号)文件下达,经邻水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邻水县城北镇北出口村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邻发改〔2025〕258号)文件批准建设。现该项目按照《邻水县投资管理办法》(邻府规〔2024〕4号)文件确定施工单位。本招标公告同步在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挂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具体内容如下:邻水县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业主:邻水县城北镇人民政府
(二)项目名称:邻水县城北镇北出口村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项目
(三)建设地点:城北镇北出口村
(四)建设工期: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完成。
(五)建设内容:城北镇北出口村新建“3+1”四格池+人工湿地32座及配套管网850米(具体建设内容以《邻水县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及设计图纸为准)。
(六)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为省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以奖代补资金及县级配套。
(七)固定价:26.47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采购人根据本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级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4)省外企业需出具《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电子登记表》;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8、投标单位对其提交的资格性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报名须知
1、时间地点:请参与本项目的公司授权委托人于2025年6月20日至6月24日(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持单位装订成册的《资格审查文件》正本到城北镇人民政府218办公室参加报名。
2、《资格审查文件》包括以下材料:
(1)单位介绍信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4)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5)单位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6)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7)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专业(职业资格)职称证书复印件、单位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
(8)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9)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10)《符合法规规定、无不良行为记录及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承诺书》;
(11)各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名单截图(包含:中国政府采购查询截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信用中国网查询截图,截图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
(12)该项目资料费缴纳转账凭证。
相关说明:
1.按照顺序装成册,在相应位置加盖公章,未盖章或局部未盖章均为无效投标资料;
2.资格审查文件审查事项必须清晰可辨,否则作为无效处理;
3.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查验原件,否则不予资格审核;
4.资格审查文件内容必须真实有效,严禁编纂造假;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中标人资格,并启动追责程序;
5.资格审查现场不接受补充材料,资格审查文件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资格审查文件恕不接收;
6.本项目资料费为300元(大写:叁佰元整),由公司基本账户转出,转账户名:邻水县城北镇人民政府,开户行:邻水农商银行城北支行,账号:66970120000019407转账备注“邻水县城北镇北出口村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项目资料费”,所缴纳的资料费概不退还。
四、签到及开标时间注意事项
签到时间及开标时间:请参与本项目的公司商务代表人于2025年6月25日下午15:00进行签到,并参加投标活动。
开标签到地点:邻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特别说明:
①报名及签到时依次查验身份证原件,参与开标的人员需持公司介绍信、委托书,否则不予签到。
②在规定时间内到达开标地点依次进行签到,超过签到规定时间未到达开标地点不予签到。该开标时间不另行通知,凡未准时参会的报名单位视为自愿放弃投标。
五、招标事项
1.按照《邻水县政府投资管理办法》(邻府规〔2024〕4号)文件规定执行。
2.资格审查合格三家及以上才能开标。报名或资格审查合格低于三家不进行开标,判定该项目流标,不退还资料费。
六、履约事项
中标公示3日后且无异议,中标施工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后3日内按项目发包价的5%缴纳履约及民工工资保证金或保函。保证金以中标单位基本账户银行转账方式提交,户名:邻水县城北镇人民政府,开户行:邻水农商银行城北支行,账号:66970120000019407转账备注“邻水县城北镇北出口村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项目履约及民工工资保证金”。
七、现场踏勘
项目业主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投标申请人应自行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申请人自己承担。未自行到现场踏勘的投标申请人将对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负责。
招标人:邻水县城北镇人民政府
地 址:邻水县鼎屏镇人民路北段1789号
联系人:朱先生 (18080285181)
谢先生 (14726843494)
监督举报电话:0826-8331029
未尽事宜及解释权归城北镇人民政府所有。
邻水县城北镇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