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内蒙古)新材料有限公司聚甲醛装置AC线升级改造项目粒料掺混系统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石油(内蒙古)新材料有限公司聚甲醛装置AC线升级改造项目粒料掺混系统采购(二次)已由中石油(内蒙古)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批准,项目业主为中石油(内蒙古)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自项目投资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石油(内蒙古)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为满足公司现场安全生产需要,中石油(内蒙古)新材料有限公司拟对聚甲醛装置AC线进行改造,现采购1套粒料掺混系统。
2.2 招标范围:
粒料掺混系统1套,主要供货范围如下:
(1)掺混输送部分(3套);
(2)淘析器部分(2套);
(3)电仪配套;
(4)掺混输送部分、淘析器部分等管路材料。
具体供货范围详见《聚甲醛装置AC线升级改造项目-粒料掺混系统MR文件》。
2.3 交货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金河镇中石油(内蒙古)新材料有限公司。
2.4 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月内。
2.5 质保期:设备正式投产运行后12个月或设备交付后18个月,以先到者为准。
2.6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选取1名中标人。
2.7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8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为标的物的制造商,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与贸易商。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提供2020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至少1套粒料掺混(粒料风送)系统的供货业绩。注:提供相应的业绩合同关键页(包含合同封面、合同标的、合同金额, 服务内容页、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签订时间及签字盖章页等)扫描件及对应发票,同时提供发票查询网址和查询截图,合同的时间认定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 信誉要求:
3.4.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站截图)。
3.4.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站截图)。
3.4.3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如有)无行贿犯罪,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提供网站截图)。
3.4.4 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4.5 未被纳入中石油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
上述内容以评标委员会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3.5 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其他要求:
3.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3.6.2其他要求:①投标人需承诺设备整台交货,设备如需维修、更换等工作,由制造厂商负责。②投标人需承诺中标后与招标人签定技术协议,在招标人认为需要时,投标人及时无偿提供现场技术服务。注:①②需投标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5月15日23时59分59秒至2025年5月20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报名资料(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发送至邮箱(bjzbcg80@163.com)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工
电话:18515894839
邮箱:bjzbcg80@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