澜沧县水资源综合利用建设项目(一期)投资主体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 招标项目名称: | 澜沧县水资源综合利用建设项目(一期)投资主体3813f02b-1bac-48ed-949b-0d4de83224b8 | ||
| 资金来源: | 国资 %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 3813f02b-1bac-48ed-949b-0d4de83224b8 | ||
| 建设规模: | 农灌水利工程:①取水工程建设;②管道工程建设;③水池工程建设;④信息化工程建设。3813f02b-1bac-48ed-949b-0d4de83224b8 |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水利水电工程 | 工程类型: | 其他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澜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6-01-23 11:3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水务局(0879)7221713 |
| 备注: | 无 |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 建设单位: |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水务局 | 经办人: | 段春明 |
| 办公电话: | 08797221713 |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承项目管理(云南)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袁智兴 |
| 办公电话: | 18887709662 | 移动电话: | 18887709662 |
详细公告内容
| 标段编号: | GC530800202600013001001 |
| 标段名称: | 澜沧县水资源综合利用建设项目(一期)投资主体 |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6-01-30 23:59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02-27 08:30 |
| 开标地点: | 开标厅一(澜沧) |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24201.66 万元 |
| 本次招标内容: | 项目由多依林水库资产处置(竞得者享有竞得资产所有权、经营权、收费权和收益权),多依林灌区农灌水利工程建设共同组成。中标后由投资主体做好项目融资、建设、管理、运营等各项工作,健全完善项目“投、融、建、管、营”机制,压茬项目建设,并享有多依林水库资产所有权、收益权、经营权和收费权及新建灌区工程30年所有权、收益权、经营权和收费权,投资主体与县水务局签订《项目投资协议》、《交易合同》,中标投资主体将按规定办理资产转移登记手续,新建成后形成的资产归项目投资主体所有,项目投资主体据此自主决策、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与招标人建立稳定合作关系,具体合作内容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云南省普洱市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上允镇、富邦乡2个乡镇的7个行政村1个农场。具体包括上允镇的上允村、下允村、竜浪村、坝老村、南洼村5个村和上允农场;富邦乡的邦奈村、多依林村2个村。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应具备如下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须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法定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能为本项目提供投融资服务及工程项目管理的能力(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或承诺书);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扫描件(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如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至今任意三个月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财务状况说明文件;成立不满三个月的须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财务状况相关说明文件;(3)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现阶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资质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况,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名单中,且当前没有因不良记录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停止投标资格的书面声明。(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无要求。 |
| 业绩要求: | 无要求。 |
| 其他: |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20 万元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6-02-27 08:30 |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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