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劳动人民文化宫修缮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评定分离)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通市劳动人民文化宫修缮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南通市数据局立项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南通市阳光项目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省、市两级工会经费,市财政给予一定补助 (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地点:崇川区环城西路1号。
2、项目规模:项目用地面积约9727.92平方米,建筑面积约9642.47平方米,既有建筑包括南通市劳动人民文化宫1号楼(市级文保建筑)、2号楼和3号楼。主要包括:(1)1号楼按照文物建筑修缮保护要求,对外立面进行整修、对结构进行加固和功能布局调整、对屋顶进行防水维修,涉及外立面面积约2700平方米、室内(含加固)面积约3252.2平方米、屋顶面积约993平方米;(2)2号楼进行外立面修缮改造,修缮改造面积约3600平方米;(3)3号楼进行外立面修缮改造、内部结构加固和功能布局调整,外立面修缮面积约2800平方米,室内修缮(含加固)面积约2107.8平方米,屋顶修缮及防水面积约1018平方米;(4)配套进行道路及广场改建、亲水步道建设、消防和电气改造等。
3、设计合同估算价:约201万元。
4、设计服务期限:50日历天;其中:中标通知书发放后,中标单位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及市行政审批部门相关要求,1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的修改并提交相关部门审查;中标通知书发放后3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中标通知书发放后5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提交审查。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范、规程,满足使用单位要求,确保顺利通过各部门审批。
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7、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且不限于:
(1)方案及初步设计(包含总平规划及综合管线等本项目所需的各专项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委派专人确保方案设计阶段的报批、汇报、各类评审等技术服务工作,提供初步设计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及施工过程中的配合服务;
(2)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地基处理、基础、基坑及降水、文保建筑修缮、建筑、结构(含结构加固)、给排水、暖通、电气、综合管线、智能化(含安防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综合布线系统、多媒体会议系统、背景音乐系统、信息发布系统、能耗监测系统、机房工程、室外工程等)、消防、防雷、室内装饰(精装修)、外装饰(含幕墙深化)、门窗、景观绿化、室外配套、各专业机房、配电房、供电、供水、燃气等专业)、钢结构、膜结构、景观路灯照明、变配电改造、广场、亲水步道、标识标牌标线、交通设施等、各单体的雨棚;
(3)海绵城市建设设计(设计内容须满足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4)绿色建筑(建筑和配套工程的绿色建筑设计和绿色设计)及相关的监测检测;
(5)所有配套设施的施工图设计(含室外雨污水、给水、消防、消防电气、雨水回用、供电、燃气、智能化、通信管线,围墙、道路、广场、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场、景观绿化、景观照明亮化、路灯、污水处理、大门、标识标牌标线、交通设施等所有配套设计,含雨污、消防、智能化、通信、供电、供水、燃气等所有管道的综合管网整合设计,包括供水、燃气、供电等专业管网的整合等);
(6)二次深化设计,所有施工做法必须出节点详图(含参照图集内容),不得出现未经招标人同意的二次设计项目,不得使用未经甲方认可的专利产品以及市场无可竞争替代产品;
(7)如果中标单位不具备招标范围内相关专业工程的设计资质,中标后应将相关内容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分包单位的确定必须经招标人同意,二次设计费用包含在中标单位的报价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8)施工图设计阶段所有设计图纸的报审工作和组织各项专项设计的评审工作(包含专家评审、论证费用等);
(9)后续服务: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在相应阶段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专项审查、消防审查、施工图审查、工程概算编制及施工期间的设计交底、参与招标人组织的工程例会及专项会议等、施工全过程的技术咨询和把关、工程实施过程中招标人要求的增补设计和设计变更等;参与项目各阶段直至工程竣工的各项验收等所有配合服务;设计单位需提供与本项目相关但不在其设计范围的其他专项设计(如有)的配合以及图纸会签等技术服务。
其余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设计任务书》。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专业类建筑(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须在注册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为投标单位),且同时具备建筑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3、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20年08月01日以来(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设计合同不能体现时间则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时间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7600平方米以上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修缮设计项目。
注:1、须提供设计合同和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若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证明)不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及业绩规模的,则另需提供原建设单位证明或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否则不予认可。若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证明)设计规模与签订合同不一致时,以设计合同为准。2、不可移动文物保护项目的界定以国家或当地文物局官网查询截图或者批复文件为准,其中官网查询截图需投标单位盖章。
4、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拟派人员与投标企业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企业为项目负责人缴纳2025年4月~2025年6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
(7)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项目所有的投标文件(含废标)及其记载的智力成果均归招标人所有,招标人可无偿采用未中标人的设计方案对中标设计方案进行优化。除中标人外,对综合得分排名前两名的投标人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补偿排名第一名的投标人2.5万元,排名第二名的投标人2万元。符合设计补偿条件的单位于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五日内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发票后向招标人申请。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现场的集中踏勘;
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08月07日至2025年08月28日09时30分;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国信 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 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8月28日09时30分整,文本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市政务中心裙楼5楼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标室(以开标当日电子屏显示的为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是本项目招标文件、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八、评标办法
本项目设计采用评定分离方法,具体详见附件及招标文件第三章。
九、特别提醒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通市阳光项目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513-59001129;
招标代理:江苏省鼎诚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段家坝工人业余大学2号楼3楼304;
联系人:刘悦;
电话:13228821145。
2025年08月07日
评标办法
(评定分离)
评标办法中所需投标人提供的可在诚信库备案的证明材料(以上3-7项材料需从诚信库中获取),一律经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导,否则在评标时评委会将不予认可,无需在诚信库备案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将其清晰扫描并直接上传于投标文件中的其他材料中, 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模糊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尚未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备案的投标人应在编制投标文件之前尽快办理。
投标人上传系统的相关证明材料均应为原件的扫描件且清晰可见,否则,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件模糊等问题导致评委无法辨识的一切后果。
开标时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具体内容和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一、评标程序
资格审查→技术标评审→综合标评审→商务标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二、投标人资格审查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全部进入资格审查,由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根据参加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并按照下表所列《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能参加技术标的评标。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投标申请人具备的条件或说明 |
1 | 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明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 检查有效性 |
2 | 法人授权委托书 | 法人授权委托书 | 检查有效性 |
3 | 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 | 持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
4 | 企业资质类别等级 | 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专业类建筑(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 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 |
5 |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 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须在注册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为投标单位),且同时具备建筑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 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须在注册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为投标单位)、职称证书(若不能显示其专业的,须提供学历证书或职称评审材料等可以证明其专业的佐证材料) 特别提醒:项目负责人为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的,必须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 号)文件执行。 |
6 | 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 | 2020年08月01日以来(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设计合同不能体现时间则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时间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7600平方米以上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修缮设计项目。 | 1、须提供设计合同和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若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证明)不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及业绩规模的,则另需提供原建设单位证明或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否则不予认可。若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证明)设计规模与签订合同不一致时,以设计合同为准。2、不可移动文物保护项目的界定以国家或当地文物局官网查询截图或者批复文件为准,其中官网查询截图需投标单位盖章。 |
7 |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 |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提供与投标企业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社保缴纳证明,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 | 1、提供投标企业与拟派项目负责人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2、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企业为项目负责人缴纳2025年4月~2025年6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书、社保缴纳证明 |
8 | 服务承诺书 | 服务承诺书 | 服务承诺书 (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
9 | 诚信承诺书 | 诚信承诺书 | 诚信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
10 | 投标人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 | 经投标人签字盖章的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 | 经投标人签字盖章的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 “远程参与开标会议诚信承诺书”) |
注意事项:评标办法中所需投标人提供的可在诚信库备案的证明材料(以上3-7项材料需从诚信库中获取),一律经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导,否则在评标时评委会将不予认可,无需在诚信库备案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将其清晰扫描并直接上传于投标文件中的其他材料中, 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模糊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尚未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备案的投标人应在编制投标文件之前尽快办理。 |
三、评分标准
1、技术标评审(暗标80分)
注:技术标(暗标)编制要求:技术标(方案设计文件、彩色效果图、展示视频)采用暗标形式,其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不得出现任何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等,上传文件命名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由评委根据以下内容进行综合评审后打分,技术标的最终得分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评分后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因素评分值 | 各评审因素细分项 |
1 | 技术标评审(80分) | 设计总体构思和总平面布置 (满分15分) | 根据方案设计总体构思理念是否合理先进、背景条件、功能及作用理解是否深刻,是否充分理解项目意图等因素评分。 综合上述评审点进行打分: 优:10分(不含)-15分(含),良:5(不含)-10分(含),一般:0分(不含)-5分(含),无内容不得分。 |
设计成果的完整性 (满分10分) | 根据方案是否满足招标文件所列设计要求,设计内容是否齐全、完整等因素评分。 综合上述评审点进行打分: 优:7分(不含)-10分(含),良:4(不含)-7分(含),一般:0分(不含)-4分(含),无内容不得分。 | ||
设计成果表达 (满分20分) | 设计成果除文字内容外,尚应根据需求配图以更好地体现设计理念、设计思路、设计亮点及技术性表达。重点展示的图片包括但不限于:反映项目现状情况的分析图、对具体问题剖析的分析图等。 综合上述评审点进行打分: 优:13分(不含)-20分(含),良:6(不含)-13分(含),一般:0分(不含)-6分(含),无内容不得分。 | ||
效果图的表现 (满分10分) | 根据方案表现内容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准确表述设计意图。 综合上述评审点进行打分: 优:7分(不含)-10分(含),良:4(不含)-7分(含),一般:0分(不含)-4分(含),无内容不得分。 | ||
设计成果的经济性 (满分10分) | 对设计成果的工程造价估算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评审,投资估算编制项目考虑是否全面、合理。 优:7分(不含)-10分(含),良:4(不含)-7分(含),一般:0分(不含)-4分(含),无内容不得分。 | ||
服务承诺 (满分5分) |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设计团队设置、设计质量保障措施、技术支持、设计进度保证措施、施工配合、控制设计失误及其他有利于业主的服务等方面做出承诺,评委根据其承诺内容进行评分。 综合上述评审点进行打分: 优:4分(不含)-5分(含),良:2(不含)-4分(含),一般:0分(不含)-2分(含),无内容不得分。 | ||
展示视频 (不限于动 画、三维等) (满分10分) | 对各投标人的展示视屏的内容以及方案的匹配度进行横向比较: 优:7分(不含)-10分(含),良:4(不含)-7分(含),一般:0分(不含)-4分(含),无内容不得分。 注:展示视频须包含对设计功能及流程的清晰表达段落。具体按文件第3.1.1-2相关规定制作,否则不予认可。展示视频文件在系统中上传至图纸文件,投标文件和图纸文件分开上传。 |
2、综合标评审(明标10分)
(1)拟派项目设计组成员要求(均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5分):
①结构专业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且具备高级职称的得1分;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且具备中级职称的得0.5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本项最高得分为1分。
②电气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电气师(供配电)执业资格且具备高级职称的得1分;具备注册电气师(供配电)执业资格且具备中级职称的得0.5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本项最高得分为1分。
③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师(给水排水专业)资格且具备高级职称的得1分;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师(给水排水专业)资格且具备中级职称的得0.5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本项最高得分为1分。
④暖通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师(暖通空调)资格且具备高级职称的得1分;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师(暖通空调)资格且具备中级职称的得0.5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本项最高得分为1分。
⑤造价专业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师(土建)执业资格且具备高级职称的得1分;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师(土建)执业资格且具备中级职称的得0.5分,其他情况不得分,本项最高得分为1分。
注:
1)提供拟派项目设计组成员有效的对应注册证书、职称证书、与投标单位签订的有效的劳动合同,不接受退休返聘人员;
2)职称证书有专业要求的,若不能显示其专业的,须提供职称评审材料或其他可以证明其专业的佐证材料。
3)注册证书须注册在投标单位且处在有效期内,如证书上未体现注册单位名称、注册有效期及其他有效信息的,则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查询截图,截图中需反映相关有效信息。职称证书除外。
4)本项目专业负责人(5名,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设计人员、造价师)不得为同一人、也不得为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应慎重考虑拟派项目组成员,投标人一旦中标,中标人签订设计合同及项目专业负责人应与投标标书人员保持一致,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终止合同;
(2)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5分)
2020年08月01日以来(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设计合同不能体现时间则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时间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7600平方米以上国家级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修缮设计项目的,有一个得5分;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7600平方米以上省级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修缮设计项目的,有一个得2.5分;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7600平方米以上市级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修缮设计项目的,有一个得1分;
注:1、须提供设计合同和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必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
2、若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证明)不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及业绩规模的,则另需提供原建设单位证明或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3、若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证明)设计规模与签订合同不一致时,以设计合同为准。资格审查业绩与综合标业绩可为同一业绩。
4、国家级、省级、市级不可移动文物保护项目的界定以国家或当地文物局官网查询截图或者批复文件为准,其中官网查询截图需投标单位盖章。
3、商务标评审(满分10分)
3.1确定有效报价
投标报价不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有效投标报价,否则为无效报价,并作废标处理
3.2确定评标基准价
以有效投标人的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3.3投标报价得分
①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的得10分。
②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投标报价每上浮1%扣0.1分,投标报价每下浮1%扣0.2分,不足1%的采用直线插入法,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4、中标候选人的推荐:
总得分=技术标得分+综合标得分+商务标得分。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各投标人总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排序,若总得分相同时以技术标得分高者优先,若技术标得分仍相同,则由招标人通过抽签方式确定排名。
(1)中标候选人<3 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
(2)3 家≤中标候选人≤7 家,则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中标候选人>7 家,取投标人总得分前 7 家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注:总得分不带入定标阶段。
5、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各投标文件独立进行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经过讨论汇总后形成综合评审意见,内容主要包括:
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开标记录;
4)澄清和说明情况记录;
5)无效投标判定情况说明;
6)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每个环节评审结果。
四、定标程序
定标工作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负责。
1、组建定标委员会,定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为7人;
2、组建监督小组;
3、定标会议
招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10日内进入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召开定标会。
定标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循择优的原则,采用直接票决定标的方法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择优确定中标人。
招标人需在定标前介绍项目情况、招标情况、清标情况等。
邀请评标专家代表(评标组长)介绍评标情况、专家评审意见及评标结论、提醒注意事项。
4、中标候选人递交的定标评审资料具体内容如下:
1)技术标(必须与在CA系统上传的内容一致);
2)A1图幅的轻质展板:
总体鸟瞰图(日景、夜景各1张);若干典型建筑的人视点透视图,每种类型建筑不少于2张;主出入口的人视点透视图不少于1张。
注:投标人须自制定标评审资料的封面与目录,并将上述资料中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密封在封袋内提交,封袋上应标明项目名称、“定标评审资料”、投标人名称、日期,且封袋上加盖投标人公章。所有复印或扫描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定标评审资料(轻质展板除外)7份;轻质展板2套。择优因素相关资料,投标单位需单独装订成册并刻录光盘,密封后定标前(具体按招标人通知为准)递交。
如未按时递交或被发现技术标与在CA系统上传的内容不一致的,视作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人资格。
5、定标(票决法)
1)定标采用票决法:票决法是指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记名票决,并确定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
2)定标(择优)因素:由组建的定标委员会根据下列内容对中标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定,投票决定:
序号 | 定标因素 |
1 | 设计建筑立面效果是否兼顾历史空间格局保护与现代使用需求,造型美观性评价 |
2 | 设计总体构思、总平面布置、设计的合理性 |
3 | 设计成果的完整性、实用性、技术标准的符合性、经济性 |
4 | 设计方案各项指标的科学性、合理性。 |
五、在定标结束后将对中标人信息在规定的媒介上发布,公示期不少于三日。
六、票数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原则上为中标人。票数排名第一的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且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或者因质疑投诉问题被取消中标资格,招标人可以采用原定标标准和方法,由原定标委员会在中标候选人名单中重新确定中标人并公示。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
七、评标过程中出现本评标办法未尽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