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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肿瘤医院采购手术室用物流机器人招标公告

吉林省 公开招标 2025年06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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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辽宁省肿瘤医院采购手术室用物流机器人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6月2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000-52596
项目名称:辽宁省肿瘤医院采购手术室用物流机器人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800000
最高限价(元):18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物流机器人基本参数及智能调度系统参数要求

功能类型名称技术要求
机器人基本参数爬坡能力★ ≥8°。
跨障高度≥20mm。
越坎宽度≥40mm。
工作噪声≤50dB。
通讯方式支持WIFI(WiFi5、WiFi6)、4G网络、5G网络、Lora等。
其他★机器人轮胎和医院常用消毒溶剂(如:酒精、含氯消毒液)接触,不会在医院常用环氧树脂地板上留下痕迹。
检测障碍物能力具备强日光下检测障碍物、反光障碍物、纯色白墙或瓷砖、透明物体(如:玻璃)障碍物、的能力。
具备物体识别能力;如医院常见的障碍物,如病床、轮椅、长椅、行人等,且能在图像中自动框选物体并标注障碍物类别。
▲物流机器人具备能够通过摄像头实时看到前方画面,而且其能够探测周围360度立体空间并构建三维地图以达到全方位避障的能力,保证机器人安全行驶。(投标人须根据下述要求提供现场视频演示)视频中要显示机器人行进方向上的实时画面、机器人构建的三维空间地图画面、实时探测360度周围环境的三维立体空间画面。需要实时标注出机器人行进方向的前方、后方、双侧方物体(注:前方、后方、双侧方属于三个方位)的轮廓框架及实时位置。
自主检测充电桩机器人具备自主检测充电桩进行自主充电的功能。
系统基本功能系统专属性系统具备应用于医院场景下的物资运输功能,提供支持医院≥10种应用场景运输需求。
基础模块具备机器人虚拟交通调度功能、全地图机器人检测功能、操作权限管理功能、自主路径规划功能、操作人员权限管理功能、应用场景设定功能。
排班具备医院运输场景的运输规划和编排功能,可按星期排班或按照指定日期排班。
设置电梯模式具备不同时段为电梯设置不同的工作模式功能,包括:自动和半自动(人工控制电梯)。
多收货点模式具备根据实际运输需求,可自动调度机器人一次发往一个或多个收货点功能。
可扩容性为了满足未来机器人设备的扩增,具备根据机器人的投入运行数量进行扩容的功能。
资源调度能力多机器人运行时,支持调度机器人排队、会车避让等。
资源整合与分配具备配套门、电梯等物联设备的资源整合、分配功能,保障机器人运输过程高效、有序。
机器人状态监控具备实时监控所有机器人运行状态及其所在楼层的位置信息功能;并对机器人的健康状态(电量、温度、网络、处理器负载情况等)、配送状态(订单、位置、绕障/排队/脱困状态等),提供可视化提示信息界面。
实时报警系统具备机器人的故障报警功能,当机器人出现异常时,可以发送短信通知到相关人员。
车道电梯状态可视化具备对车道资源、电梯资源的占用状态呈现可视化的界面的功能,可实时查看机器人的使用状态。
过门调度具备接收机器人过门指令,机器人过门过程中,自动门实时响应机器人的过门动作的功能。
防尾随具备机器人采用“防尾随”的方式进入指定区域的能力,即:机器人到达这样的区域门口,向管理人员发送“进门”请求,管理人员确认是机器人后,在手边的智能终端上完成授权,然后机器人才能打开此区域的自动门,进入区域。
电梯控制功能具备电梯控制功能,电梯可自主接收机器人乘梯需求,完成机器人乘梯任务;机器人进出电梯时,电梯控制系统能保持电梯门处于打开状态;机器人完成乘梯任务,电梯控制系统应自动释放电梯资源,电梯进入待命状态。
机器人乘坐电梯期间,电梯控制系统需让电梯与所乘梯机器人保持通讯状态。

二、一体式机器人参数要求

功能类型名称技术要求
基础性能机器人外形尺寸≤645mm*535mm*1305mm(长*宽*高)。
状态指示灯≥3种;包含但不限于网络指示灯、运行指示灯、电量指示灯等。
载重≥50kg。
货柜容积≥130L。
最大前进速度≥2.35m/s。
导航类型导航类型为激光 SLAM 导航,通过2D激光雷达、3D激光雷达、视觉相机、IMU里程计、超声波等多源融合实现无人驾驶功能。
超声波传感器≥16个。
导航定位精度≤8mm。
2D激光雷达数量≥1个。
3D激光雷达数量≥1个。
智能货柜柜门权限控制种类≥2种;包含但不限于IC卡、用户密码等。
柜门数量≥3个。
标识:柜门有清晰编号指示。
位置:柜门在机身显示屏同一侧。
自动识别能力机器人能够自动识别周转箱及配送目的地,无需人工输入。
货舱单元紧急开门装置:智能货柜的每个货舱单元具备紧急开门装置。
目的地自动识别:智能货柜的每个货舱单元的目的地自动识别无死角。
收发权限管理;机器人到达目的地后只开相应目的地的舱门。
拍照取证:机器人收货或者发货时,可以自动进行拍照取证。
安全应急急停开关数量≥2个。
暂停模式机器人任务执行过程中具备暂停模式,可在一段时间后自行恢复并执行前序任务。
防碰撞传感器机器人有防碰撞传感器。

三、分体式机器人参数要求

功能类型名称技术要求
基础性能 (底盘)机器人外形尺寸底盘整体外形尺寸≤980mm*620mm*350mm(长*宽*高)。
传感器物流机器人具备≥11种传感器,包括3D激光雷达、超声波传感器、防碰撞传感器、视觉相机、红外相机、深度相机、IMU、气压计、货架/货柜到位检测传感器、红外检测传感器、光照传感器等。
状态指示灯≥4种;包含但不限于网络指示灯、任务指示灯、电量指示灯、转向指示灯等指示灯体系的设计;这些指示灯可分别根据机器人的不同状态,展示出不同的颜色和亮灭节奏。
载重≥300kg(除底盘之外的总重量)。
防水性能机器人本体支持IPX5级别的防水能力。
最大前进速度机器人最大前进速度≥1.8m/s。
导航类型以激光SLAM导航为主,并通过3D激光雷达、深度相机、视觉相机、IMU、里程计、超声波、光照传感器等多传感器数据融合,实现无人驾驶功能。
导航定位精度≤6mm。
3D激光雷达数量≥2个。
充电保护机器人底盘电池具有充电保护功能:过流保护功能,过压保护功能,短路保护功能,反接保护功能。
续航时间满载≥13小时;空载≥15小时。
智能货柜柜门数量至少四门货柜。
充电▲分体式智能货柜须具备充电功能。(投标人须根据下述要求提供现场视频演示)展示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三种充电模式:手动插头充电、底盘向分体式智能货柜充电、无线电磁感应充电。
横向靠墙停放▲横向靠墙停放:底盘驮载着分体式智能货柜,能够自动横向移动并靠墙停放。(投标人须根据下述要求提供现场视频演示)底盘驮载分体式智能货柜,自动横向靠墙移动(横向,是指机器人正常行进方向的垂直方向);在机器人停止移动后,测量机器人距离墙体的最短距离。
自动目的地识别▲发货环节,分体式智能货柜支持物资的目的地识别。(投标人须根据下述要求提供现场视频演示)点击下单;将4个不同目的地的物资分别放入不同的货舱中,机器人能够自动识别出各自的目的地。
自定位性能分体式智能货柜支持自定位功能,可以自主识别所处的停放位置,无需用户手工设定。并且,在机器人调度后台监控软件上可以实时看到分体式智能货架/货柜的位置。
发货错放预警▲发货时将发往不同目的地的货箱放到分体式智能货柜的同一货舱,分体式智能货柜具备错放提醒的功能。(投标人须根据下述要求提供现场视频演示)将2个发往不同目的地的物资同时放入货柜的同一货舱。货柜能够发出屏幕预警、语音预警、蜂鸣预警。
暂停性能分体式货柜上具有暂停开关,紧急情况时,操作此开关,可使机器人暂停执行当前的任务,一段时间后自行恢复执行前序任务
到站取货方式分体式货柜可提供两种到站取货方式,包括:到站后等待用户取货;或到站后卸下货柜。
货柜屏幕屏幕背光:可以设置屏幕背光自动关闭和屏幕休眠时间,减少能耗;并可以点击专用按键,点亮屏幕。
屏幕触控:支持多点、湿手、戴医用手套触摸。

注:需求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20日历日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具体以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按照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对于列入《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目录》内的产品、服务等相关政策标准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6月03日20时00分至2025年06月11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6月25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文件电子版按要求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自行选择递交;开标地点为辽宁励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为推广和落实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的相关规定,并按照相关要求及时、自主办理CA数字证书并进行投标相关操作;对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参与投标所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供应商在获取招标(采购)文件过程中,应正确填写并如实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相关信息,如因信息预留错误而未能与其及时取得联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供应商须自主学习电子标书的制作教程,具体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制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将会影响文件的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项目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备份投标(响应)文件递交两种形式同时执行的方式进行,备份投标(响应)文件递交介质形式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供应商须确保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的一致性。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或仅提供备份投标(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响应)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5、供应商在投标(响应)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及时获取更正公告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在投标响应过程中,如遇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如遇CA办理问题请咨询所办理的CA认证机构。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省肿瘤医院
地址:沈阳市大东区小河沿路44号
联系方式:024-819167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励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文艺路11号华润大厦B座1503
联系方式:024-31325151
邮箱地址:lnlhzbgs@163.com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账户名称:辽宁励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1249059915102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馨悦、许帅宏、芦玲玲、刘戎、王亚男
电话:024-31325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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