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鸡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配建初中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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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鸡村城中村改造项目配建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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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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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450100281602424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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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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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兴宁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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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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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兴宁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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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建单位(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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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兴工昆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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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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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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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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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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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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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政投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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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类型及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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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用地面积约68863.45 平方米(103.2952亩),拟建学校规模54个班,可提供学位2700个。主要新建教学楼、行政教学综合楼、宿舍楼、宿舍及食堂、文体综合楼(风雨操场)、连廊、门卫室及其地下室、架空层等主要建筑,建设内容包括建筑工程、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电气工程、智能化系统、室外400米环形跑道、100米直行跑道、田径运动场、道路工程、室外地坪、绿化工程、大门、围墙、土石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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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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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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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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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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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开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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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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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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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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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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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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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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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人: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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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单位:广西中铁广通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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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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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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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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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广西中铁广通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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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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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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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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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7843329.0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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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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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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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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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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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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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学志(注册编号:粤1442023202402245,身份证号:1504**********3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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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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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德智(身份证号:1406**********473X);肖兴东(身份证号:2101**********0913);王浩(身份证号:4303**********4612);舒桥(身份证号:4201**********2811);甘典卫(身份证号:4304**********3034);王福河(身份证号:1307**********5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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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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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1.香港科技大学(广州)项目一期工程;2.黄阁镇安置区五期项目。
奖项: /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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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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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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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国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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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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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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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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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7736593.1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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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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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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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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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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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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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加维(注册编号:桂1452006200700057,身份证号:4501**********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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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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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秋娜(身份证号:4526**********0620);吕彩霞(身份证号:4509**********0166);宁馨儿(身份证号:4509**********4863);吕柱(身份证号:4525**********2533);李荣生(身份证号:4525**********3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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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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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1.陆川县碧桂东城4、5栋。
奖项: /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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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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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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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宏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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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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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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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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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7788146.1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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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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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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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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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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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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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春荣(注册编号:桂1452018201900424,身份证号:4507**********47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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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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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金兰(身份证号:4507**********3749);王茜(身份证号:4507**********3925);郭翠媚(身份证号:4507**********8126);梁贤东(身份证号:4507**********0618);吴桂凤(身份证号:4507**********2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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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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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1.广西钦州保税港区诚峰综合仓储项目。
奖项: /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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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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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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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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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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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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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9000/%E3%80%81%E5%85%A8%E5%9B%BD%E5%85%AC%E5%85%B1%E8%B5%84%E6%BA%90%E4%BA%A4%E6%98%93%E5%B9%B3%E5%8F%B0%EF%BC%88%E5%B9%BF%E8%A5%BF.%E5%8D%97%E5%AE%81%EF%BC%89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E3%80%81%E5%B9%BF%E8%A5%BF%E5%A3%AE%E6%97%8F%E8%87%AA%E6%B2%BB%E5%8C%BA%E6%94%BF%E5%BA%9C%E9%87%87%E8%B4%AD%E7%BD%91zfcg.gxzf.gov.cn%E4%B8%8A%E5%8F%91%E5%B8%83%E3%80%82%EF%BC%88%E5%85%AC%E5%91%8A%E5%8F%91%E5%B8%83%E5%AA%92%E4%BD%93%E5%8C%85%E5%90%AB%E4%BD%86%E4%B8%8D%E9%99%90%E4%BA%8E%E4%B8%8A%E8%BF%B0%E5%AA%92%E4%BD%93%EF%BC%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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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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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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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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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兴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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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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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71-3290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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