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夏邑县城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项目过程管理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夏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夏邑县城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项目过程管理服务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夏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夏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夏邑县城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改造项目过程管理服务项目
2.2招标编号: 商工程〔2025〕145号;项目编号:夏财采招-2025-55
2.3项目代码:2409-411426-04-01-715086
2.4建设内容及规模:过程管理服务,包括项目特许经营模式咨询服务论证(项目特许经营方案编制、特许经营模式可行性论证、申报入库、特许经营协议编制及相关手续报批等);造价咨询;工程监理等以上项目,但不限于上述服务事项。协助甲方进行费用调整、索赔及反索赔工作,并提供咨询意见和合理建议;各类工程的竣工结算审核;配合做好审计工作。
2.5建设地点:夏邑县境内
2.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7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9招标控制价:3480000.00元
2.10招标范围及招标内容:过程管理服务,包括项目特许经营模式咨询服务论证(项目特许经营方案编制、特许经营模式可行性论证、申报入库、特许经营协议编制及相关手续报批等);造价咨询;工程监理等以上项目,但不限于上述服务事项。协助甲方进行费用调整、索赔及反索赔工作,并提供咨询意见和合理建议;各类工程的竣工结算审核;配合做好审计工作。
2.11服务期限:24个月(全过程服务)。
2.1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13评标和定标方法:评定分离,评标办法:采用“合格制+合理低价+综合评审”的方式。定标办法:采用“核查随机法”的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牵头方具有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咨询方向的工程咨询单位乙级(含乙级)以上资信证书:联合体成员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人员要求(若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一方满足即可):
(1)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具备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或以上证书,须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2024年8月1日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的任意1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若为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需提供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的聘用劳动合同及退休证明)。
(2)拟派造价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级或以上职称,须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2024年8月1日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的任意1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若为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需提供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的聘用劳动合同及退休证明)。
(3)拟派监理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单位员工,须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2024年8月1日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的任意1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若为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需提供与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的聘用劳动合同及退休证明)。
3.3财务要求(若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财务状况说明书,格式自拟),投标时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年份不足的,从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企业财务报表。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应提供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ngcjs.hnjs.henan.gov.cn)查询投标人(指建筑市场类公司)及造价负责人、监理负责人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投标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息公示”栏目查询投标单位“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