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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李俊镇渠道改造工程2025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银川市 公开招标 2025年0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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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宁县李俊镇渠道改造工程2025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己由 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关于重新审批永宁县李俊镇渠道改造工程2025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永审服(批)发【2025】4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宁县李俊镇人民政府,估算投资511.78万元,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县级配套,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永宁县李俊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永宁县李俊镇古光村、西邵村、宁化村;

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对接引渠、石渠2条支斗渠进行改造及配套各类建(构)筑物。

1.接引渠。原渠道拆除及砌护U型断面渠道;配套建(构)筑物。

2.石渠。原渠道拆除及砌护U型断面渠道;配套建(构)筑物。

计划工期:80日历日(开工日期:2025年9月1日,竣工日期:2025年11月20日)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本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以工代赈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严格把握资金适用范围,落实劳务报酬发放标准,发放劳务报酬总额占中央资金比例应达到32%以上;必须就近招用本村低收入农民参与项目建设,能用人工不用机械,能用当地老百姓不用专业队伍;严格执行以工代赈项目信息公示公告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项目实施全过程接受永宁县发展和改革局的监督指导。)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二个标段:

永宁县李俊镇渠道改造工程2025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一标段:接引渠K0+000-K2+174段,K3+708-K3+951段;

永宁县李俊镇渠道改造工程2025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二标段:接引渠K3+951-K6+001渠道砌筑及建筑物,石渠K0+000-K1+670渠道砌筑及建筑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一、二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拟派建造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建造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开标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等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开标当日由招标人委托的代理机构统一查询)。

3.4 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限定期限为一年(单位犯罪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

3.5 因违规,被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公司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18日至2025年7月25日,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 投标保证金账号自动生成,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交易平台已备案的基本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保证金缴纳银行与虚拟账号由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自动获取。

4.3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4 其它: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CA 数字证书办理,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新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

5.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2 履约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8月08日09时00分,地点为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103号)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本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为:永宁县发展和改革局,联系电话:18809581221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宁县李俊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宁夏中业兴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永宁县李俊镇民生街 1 号 地 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丽景街街道兰溪谷小区7号公寓1单元1402室

邮 编:750100邮 编:750000

联 系 人:李志华联 系 人:刘玉娟

电 话:0951-8419045电 话:18909505140、 0951-8593167 

传 真: /传 真: /

电子邮件: /电 子 邮 件:/

网 址: /网 址: /

2025 年 7 月 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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