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JC1Z2508229 | 项目名称 | 上沙盈凯大厦28-32层物业公开招租项目 |
起始日期 | 2025年08月20日 09时00分00秒 | 结束日期 | 2025年08月26日 18时00分00秒 |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 其他 | 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9283号 |
面积/数量 | 11331.9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房产(土地)证 |
资产性质 | 办公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出租期 | 10年 | 响应有效期 | 120个自然日 |
免租期 | 13个月(首年免租5个月,从第二年开始至第九年每年免租一个月,共免租13个月) | 租金是否含税 | 是 |
签订合同期限 |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15个工作日 | 招租底价 | 102元/平方米/月 |
租金的递增 | 102元/月/㎡(含税。第五年递增一次,递增5%。第八年递增一次,递增5%)。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是否允许承租方进行二次装修 | 是 | 资产用途限定 | 办公 |
履约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需在公告期前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20万元(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意向承租方如被确认为承租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租赁合同签订后,凭出租方开具的租赁押金收据,在承租方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路原额返还;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在交易结果公示后的1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原路原额返还; 2、按时交纳租金、保证金等各项费用; 3、负责物业使用期间的消防及安全管理责任; 4、最终承租方承租本物业,其从事的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要求; 5、物业使用前承租方自费、自行办理好相关政府要求的用途、消防、经营等证照和批文; 6、该物业不得用于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 7、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将物业整体转租他人。承租方分租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与出租方租赁合同的剩余期限; 8、水电费及其他各项费用等按实际情况结算; 9、租赁押金:3个月租金(按中标月租金计算); 10、当前物业管理费和维修基金等收费标准由新承租人和本项目物业管理公司另行协商确定; 11、承租方如需改变物业用途需报出租方备案; 12、其他条款见出租方提交至交易机构的租赁合同参考版本,出租方有权在签订租赁合同之前对不影响租赁合同实质性条款作适当的调整; 13、承租方对上述物业现状及当地政策充分知情,并无任何异议。 | ||
其他补充说明 | 1、物业位于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中洲滨海商业中心1栋B座28至32层,计算租金面积11331.9平方米,物业有权属证明,不存在产权纠纷,物业按现状出租; 2、异议事项:意向承租人对交易公告内容存在异议的,请于公告期内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提出异议,逾期不予受理,异议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 3、意向承租人认为交易公告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的,可于公告期内采用书面形式邮寄或者现场递交疑问函(注明项目名称、疑问内容、疑问提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也可以电话方式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福田分公司咨询或反馈;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承租; 5、意向承租人须在报名时间内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将交易保证金汇入到指定账户,汇款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的,将导致“报名和资格审查”不通过; |
交易方式
交易方式 | 公开竞价(多轮报价)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采用单一来源谈判方式组织交易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变更招租条件,重新发布公告 |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意向承租方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意向承租方为企业:需须符合下列条件(含个体工商户): 1、企业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未被吊销或注销; 二、意向承租方为个人:需须符合下列条件: 1、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E6%9F%A5%E8%AF%A2%E4%B8%BA%E5%87%86%EF%BC%89%EF%BC%9B%3C/td%3E%3C/tr%3E%3Ctr%3E%3Ctd%3E%E9%9C%80%E6%8F%90%E4%BE%9B%E7%9A%84%E8%AF%81%E6%98%8E%E6%9D%90%E6%96%99%3C/td%3E%3Ctd colspan="3">企业需提交以下材料(需盖公章): 一、企业需提交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参加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 5、《意向承租方登记表》、《承诺函》(附件下载)。 二、个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1、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信息单; 3、《意向承租方登记表》、《承诺函》(附件下载) | ||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5年08月26日 18时00分00秒 |
交易保证金
金额 | 1,200,000元 | ||
收款信息 |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s://***/ggzy/center/ colspan="3">2025年08月26日 18时00分00秒 |
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福田分公司 | 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国际创新中心F栋5楼(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福田分公司) |
联系人 | 王工 | 联系方式 | 0755-86672725 |
出租方信息
名称 | 深圳市上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 1、意向承租方如有下列情形之一,取消承租资格,所交纳招租保证金不予退还,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福田分公司将根据出租方深圳市上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出租方”)通知要求3个工作日内,将意向承租方已支付的交易保证金全额支付至出租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1.1在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无故放弃中选资格的; 1.2在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 1.3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意向方之间相互串通或影响公平竞争的; 1.4经相关主管部门认定意向方提供虚假主体材料或证明文件的; 1.5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形的。 2、本次公开招租的行为是参照《关于加强深圳市集体企业要素交易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深集资规〔2024〕1号)、《深圳市集体企业财产租赁操作指引(试行)》(深集资规〔2024〕3号)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负责交易程序的组织工作。 3、出租方在交易公告及交易文件中关于招租物业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方保证本次招租的物业是指集体所有、受托管理或掌握实际控制权的,按法律法规可用于租赁的物业。 4、意向承租方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物业本身及周边的相关情况,并认真阅研招租信息的全部内容以及当地的政策,意向承租方自愿报名参加物业承租的,视为已对交易标的物查验、知悉并且了解标的物瑕疵,并同意承担该瑕疵带来的全部风险。 5、承租方需完成本物业消防手续,并由承租方承担费用,报名参加物业招租的承租方不得以租赁物业消防未验收、主体未验收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的要求。 6、承租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策、法律、法规,依法纳税,必须以承租方的名义按本招租信息内容为准办理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办妥各项审批手续。获准营业时,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消防、环保、卫生等相关审批验收文件复印件提交给出租方。 7、如需装修及改建的报批、验收等手续及有关费用由承租方自行负责,承租方装修及改建必须达到政府或出租方标准或要求,并及时将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审批,验收合格文件复印给出租方。 8、若物业因城市建设规划或城市更新改造需要拆迁,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租赁协议,承租方应无条件配合,且不得以此为由向出租方主张赔偿或补偿,因政府征收或城市更新造成承租方的一切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9、水电设施除不含空调设备设施外,其余按现状移交,承租方不得以水电设施不齐全、未能满足其使用等为由,向出租方提出赔偿(补偿)。 10、承租方应在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福田分公司出具《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否则视为放弃成交资格,所交纳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出租方有权重新出租物业,无需对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11、意向方应充分对出租的物业进行现场踏勘、测量、确认现场情况,标的物业按现状进行出租,物业计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偏差的,不影响出租物业的成交租金金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