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新村岭城市更新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 《关于加强深圳市集体企业要素交易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深集资规〔2024〕1号)、《深圳市集体企业土地资产处置操作指引(试行)》(深集资规〔2024〕6号),参照《深圳市大鹏新区股份合作公司集体建设用地开发和交易监管实施细则》(深鹏办规〔2020〕1号)、《深圳市大鹏新区股份合作公司资金资产资源交易管理办法》(深鹏发财规〔2019〕3号) 等相关规定, 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新村岭城市更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经获得相关批准,经 深圳市葵涌葵丰股份合作公司、深圳市葵涌葵新股份合作公司 民主决议,委托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大鹏分公司 (以下简称“交易集团”)采用 公开招标【交易方式】 欢迎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 JTYSJY-DP-2025-00004
(二)项目名称: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新村岭城市更新项目
(三)招标人:深圳市葵涌葵丰股份合作公司、深圳市葵涌葵新股份合作公司
(四)项目概况:
1.项目审批情况
2016年5月,本项目纳入《2016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三批计划》。2024年11月28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就本项目单元规划作出《关于<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新村岭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审批情况的复函》(深规划资源鹏函〔2024〕1831号)。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新村岭城市更新单元规划>
2.建设用地的基本情况(更新单元拆除范围内土地核查情况)
依据《大鹏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关于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新村岭城市更新单元土地信息核查意见的复函》(深鹏更新函〔2020〕7号)及《深圳市大鹏新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关于葵涌办事处新村岭城市更新单元增补范围土地信息核查意见的复函》(深鹏更新函〔2022〕31号)等资料,本项目更新单元用地面积为122,337.4平方米,拆除范围用地面积为97,927.32 平方米,更新单元集体用地面积为94,116.42 平方米。
3.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项目需求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单位(证明材料: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明材料:提供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扫描件);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即未被列为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证明材料: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以交易集团在评审现场查询为准,投标人无需提供。);
4.投标人须承诺后续开发阶段符合国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的相关规定,与本项目开发规模、项目定位相适应(证明材料:出具《承诺函》,承诺在开发阶段前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且与本项目开发规模、项目定位相适应,格式自拟。)
备注:本次报名不接受联合体申请,以上报名资料均须加盖公章。
三、公告期限
15 个 工作日(2025年10月25日 00时00分 --- 2025年11月17日 09时30分)
五、招标文件获取
1.时间: 2025年10月25日 00时00分 --- 2025年11月17日 09时30分
2.地点:集体企业要素交易系统(https://***/ggzy/center/
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评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时间均以公告为准。
2.投标截止时间: 2025年11月17日 09时30分
3.投标文件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4.开标时间: 2025年11月17日 09时30分
5.评标时间:2025年11月17日10时00分
6.开标地点: 集体企业要素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7.评标地点: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生命科学产业园A8栋
七、本次招标的有关信息同步在以下网站及媒体发布
1.网站/媒体: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集体企业要素交易网、集体企业要素交易系统
2.重要提示:
意向方有义务在交易活动期间浏览以上网站,在以上网站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意向方。交易平台恕不再另行电话通知各意向方。
八、交易保证金的收取、处置方式及违约情形(如有)
(一)交易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整(小写:1,500,000.00元)
(二)交易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2025年11月17日 09时30分
(三)交易保证金交纳方式: 1.银行转账:通过系统虚拟子账户缴纳;2.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通过集体企业要素交易系统“我的投标情况--申请电子保函”模块直接发起电子保函申请。
(四)交易保证金处置方式:
1.合作方向交易集团交纳交易服务费且与招标方签订搬迁补偿协议后,可采用以下方式处理交易保证金,一是凭招标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收款凭证办理交易保证金退还手续,交易集团在收到退款申请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按原路径退回;二是合作方向交易集团提供《转账委托书》,交易集团在收到《转账委托书》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合作方的交易保证金转交给招标方作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大于交易保证金金额时,由合作方补齐差额;
2.未成交投标人的交易保证金,由交易集团在交易结果公示期满后的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回。
(五)违约情形:
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取消中标资格,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回,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大鹏分公司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按照招标方要求处置剩余保证金。给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大鹏分公司造成损失的,投标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1.在交易公告规定的投标/响应截止后撤销交易文件或者作出撤销交易实质行为的;
2.在被确定为合作方后无故放弃中选资格或存在未按交易文件要求签订合同等不参与后续交易活动情形的;
3.经相关主管部门或评审委员会认定响应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
4.经相关主管部门或评审委员会认定响应方提供虚假主体材料或证明文件的;
6.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或违反交易文件约定情形的。
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集体企业和交易集团损失的,集体企业和交易集团可以向存在过错的意向方、成交人、中标人进行追偿。
九、其他补充事项
1.异议提出截止时间: 2025年11月07日 09时30分
2.澄清答疑截止时间: 2025年11月02日 09时30分
关于异议的联系方式,详见本公告“联系方式”,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特别说明
本次公开招标的行为是依照《关于加强深圳市集体企业要素交易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深集资规〔2024〕1号)、《深圳市集体企业土地资产处置操作指引(试行)》(深集资规〔2024〕6号)规定的程序进行。交易平台(__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大鹏分公司_)负责交易程序的组织工作。集体企业在项目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关于集体用地土地使用权交易的描述情况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集体企业保证本次公开招标的用地是指集体企业依法享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因本项目集体用地前期历史原因,或集体企业对该集体用地土地使用权交易描述情况存在的瑕疵、与第三方签订的协议等引起的一切法律诉讼风险均与交易平台无关。
4.服务费收费标准
交易服务费根据《关于印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深交易〔2023〕69号)标准计算,由中标人进行支付,中标人未交纳交易服务费的,取消中标资格,将中标人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用后余额划转至招标人账户。
5.特别事项说明与风险提示
本项目存在如下历史签订的协议,项目历史协议由合作方负责理清相关合同和经济关系,因此产生的风险和责任由合作方承担。
(1)2010年12月18日,深圳市葵涌黄榄坑股份合作公司与深圳市祥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深圳市龙岗区葵涌黄榄坑旧村改造项目合作协议》。
(2)2011 年7月28日,深圳市葵涌黄榄坑股份合作公司与深圳市英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深圳市龙岗区葵涌黄榄坑旧村改造项目合作协议》。
(3)2012年12月10日,深圳市葵涌黄榄坑股份合作公司与深圳市祥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英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深圳市黄榄坑旧村改造项目平移协议书》。
(4)2011年5月30日,深圳市葵涌新村岭股份合作公司与深圳市世银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协议书》。
(5)2011年7月26日,深圳市葵涌新村岭股份合作公司与深圳市英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协议书》。
(6)2011年11月28日,深圳市葵涌新村岭股份合作公司与深圳市英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城市更新改造项目补充协议书》。
(7)2011年12月15日,深圳市葵涌葵丰股份合作公司与深圳市英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葵丰旧村改造项目合作协议》。
(8)2005年12月23日 ,深圳市葵涌葵丰股份合作公司与深圳市通四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合同书》及2007年4月28日 ,深圳市葵涌葵丰股份合作公司与深圳市通四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补充协议书》涉及宗地号/用地方案号2005-370-608有关的内容。
除上面披露的相关权利人外,深圳市英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经就项目开展申报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取得城市更新单元规划批复与部分业主签署搬迁补偿协议等相关前期工作。为确保本方案内容顺利落实,中标人须在与招标方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之前,就深圳市英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本项目投入的所有前期费用等事项协商一致并理清与招标方相关的权利义务关系,前期费用以招标方聘请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审定为准,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未能就前述事宜与深圳市英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达成书面协议的,招标方将不与中标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
投标人如需了解以上内容的详细情况,可电话咨询招标方或前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办事处丰树山东路98号葵丰社区工作站四楼了解。
6.招标底价
(1)关于回迁物业
合作方应向招标方交付回迁物业,其中:
①葵丰股份公司集体资产置换回迁物业不低于以下补偿:
置换物业类型
|
置换面积(㎡)
|
单价(元/㎡)
|
总值(元)
|
一期底商
|
1,159
|
38,000
|
44,042,000
|
一期住宅
|
7,797.60
|
29,000
|
226,130,400
|
小计
|
8,956.60
|
——
|
270,172,400
|
置换物业类型
|
置换面积(㎡)
|
单价(元/㎡)
|
总值(元)
|
二期集中商业(一层)
|
2,000
|
33,000
|
66,000,000
|
二期集中商业(二层)
|
2,000
|
23,100
|
46,200,000
|
二期集中商业(三层)
|
2,000
|
19,800
|
39,600,000
|
二期办公
|
1,797.34
|
20,000
|
35,946,800
|
小计
|
7,797.34
|
——
|
187,746,800
|
合计
|
16,753.94
|
——
|
457,919,200
|
②葵新股份公司集体资产置换回迁物业不低于以下补偿:
回迁物业类型
|
回迁面积(㎡)
|
评估单价
|
评估总值(元)
|
一期住宅
|
2,560
|
29,000
|
74,240,000
|
二期集中商业(一层)
|
1,433
|
33,000
|
47,289,000
|
二期集中商业(二层)
|
1,433
|
23,100
|
33,102,300
|
合计
|
5,426
|
——
|
154,631,300
|
③招标方权属占比暂未明确之集体土地置换回迁物业不低于以下补偿:
置换物业类型
|
置换面积(㎡)
|
单价(元/㎡)
|
总值(元)
|
一期底商
|
841
|
38,000
|
31,958,000
|
二期办公
|
1,100
|
20,000
|
22,000,000
|
合计
|
1,941
|
——
|
53,958,000
|
对于上述招标方权属占比暂未明确之集体土地的置换回迁物业,待政府主管部门对权属占比作出认定后,招标方有权按照“价值相等”的原则(即调整后的物业总价值与前款约定的物业总价值在相同评估时点的价值相等,下同)在上述方案基础上与合作方另行协商确定置换物业类型和面积,届时各方根据政府主管部门认定结果对相应置换回迁物业等搬迁补偿等权益进行划分,对此合作方须配合签署补充协议并办理产权登记等相关手续。
④对项目用地上建成后非计容可售建筑面积之物业,双方仍按照本方案第六条第(一)款确定的“招标方利益分配比例”比例进行分配,如有部分物业受法律法规或物理空间等客观条件所限无法进行分割分配的,则双方按照前述比例对该部分物业所产生的收益进行分配。
⑤对于上述第①款至第③款约定的招标方应得分配物业的物业类型(即住宅类或商业类)及相应面积,招标方有权按照“价值相等”的原则对物业类型和相应面积进行调整,届时合作方应予以配合。
(2)关于货币补偿
合作方另应向招标方支付货币补偿不低于47,115,096元,其中40,051,092元为葵新股份公司单独所有的集体资产置换后的应得货币补偿款(=建议葵新股份公司分配的集体资产价值不少于 194,682,392元(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葵新股份合作公司单独所有的集体资产拟回迁物业的估价总值154,631,300元(依据《房地产估价报告》)),其余7,064,004元(即上浮价值)按各股份公司集体资产评估总值以及权属占比暂未明确之集体土地评估价值所占集体资产总体价值的比例进行划分,其中葵丰股份公司占比64.82%即4,578,887.39元、葵新股份公司占比27.56%即1,946,839.50元,权属占比暂未明确之集体土地占比7.62%即538,277.11元,具体如下:
①葵丰股份公司应得货币补偿款:合作方应向葵丰股份公司支付货币补偿款不低于4,578,887.39元。支付时间为拆迁补偿协议签署后60日内。如合作方逾期支付货币补偿款的,葵丰股份公司有权按逾期天数每日万分之二的标准计收违约金;
②葵新股份公司应得货币补偿款:合作方应向葵新股份公司支付货币补偿款不低于41,997,931.50元(=40,051,092元+1,946,839.50元),分两笔支付:1)首笔不低于31,997,931.50元于拆迁补偿协议签订后三个月内支付,2)第二笔10,000,000元于2027年3月31日前支付。如合作方逾期支付首笔款项超过三个月,或逾期支付第二笔款项的,葵新股份公司有权按逾期天数每日万分之三的标准计收违约金;
③招标方权属占比暂未明确之集体土地的对应货币补偿款不低于538,277.11元,暂支付至葵新股份公司,待政府主管部门对上述土地权属占比作出认定后,届时两股份公司根据政府主管部门认定结果对该部分货币补偿款及相关利息收益进行划分,支付时间为拆迁补偿协议签署后60日内。
7.履约保证金/履约独立保函
在符合大鹏新区集体资产交易管理要求的前提下,合作方可以“见索即付”的独立保函替代履约保证金,保函有效期自拆迁补偿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全部回迁物业的不动产权证交付招标方之日止,其中葵丰股份公司保函金额为4022.34万元,葵新股份公司保函金额为687.66万元(包括招标方权属占比暂未明确之集体土地所对应的履约保函金额。
十、联系方式
1.集体企业信息
名 称: 深圳市葵涌葵丰股份合作公司、深圳市葵涌葵新股份合作公司
联 系 人: 陈巧灵
联系方式: 13923832373
2.交易平台信息
名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大鹏分公司
联系人:李映纯
联系方式:89314494
联系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生命科学产业园A8栋2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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