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遂平县景锦产业园区建设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福建省禹澄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1)、中凡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遂平县农副产品加工产业园建设项目(二期)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遂平县农副产品加工产业园建设项目(二期)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2.工程地点:遂平县纬一路与经六路交叉口东北角。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4.资金来源:银行借款 。
5.工程内容:本项目位于驻马店市遂平县纬一路与经六路交叉口东北角;其中项目园区3#厂房建筑面积31486平方米;2#冷库建筑面积29269.82平方米。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
本项目实施建设内容应包含设计、采购、施工等全部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工程设计:包含但不限于项目红线范围内工程设计、后续施工配合等内容。
2.工程施工及采购:包含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全部施工内容和材料、设备、设施的采购安装、调试、与现有设施设备及与市政管、线、网等的联通接驳工作等相关内容,并按规范、规定完成各项验收、试运行、项目移交及竣工备案、保修责任期的技术服务与缺陷修复、保修期的保修工作、维保期的维保工作及负责管理协调各分包单位、供应商的配合工作等。
3.协助发包人办理项目报建、报批、质监备案等手续。
4.其他应包含在工程总承包范围的内容。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73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120日历天,在设计周期内完成本项目全部设计内容,并确保相关成果文件通过审查。施工工期:610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暂定人民币(大写)壹亿壹仟玖佰玖拾壹万陆仟元整 (¥119916000.00元);
最终合同价为: 以发包人按合同相关约定审定的费用乘以投标折扣 99.93%的价款。
其中:
(1)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 0.00 元);
(2)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0.00 元);
(3)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 (¥0.00元)。
(4)设计费:
人民币(大写)壹佰陆拾贰万柒仟元整(¥1627000.00元)。项目施工结算总价若超暂定合同价,设计费最终结算依据1627000.00+超过部分×(1627000÷119916000)进行结算;项目施工结算不超暂定合同价,设计费结算不做调整。
2.合同价格形式: 总价合同。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林伟鹏。
设计项目负责人:郝光宇、李杰。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河南省遂平县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双方盖章后 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玖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叁 份,承包人执陆 份。
(本页以下无正文)
(合同签署页,无正文)
发包人:(公章) | 承包人(联合体牵头人):(公章) |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1728MACTWA1L51 地址:河南省驻马店市遂平县城南新区创业大厦2号楼4层2474 邮政编码:463100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0396-4916015 传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账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84691U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区榜山镇紫云西路6号 邮政编码:363100 法定代表人:洪文聪 委托代理人: / 电话:0596-6567297 传真:0596-6567297 电子信箱:314626967@qq.com 开户银行: 账号: |
(合同签署页,无正文)
承包人(联合体成员1):(公章) | |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账号: |
承包人(联合体成员2):(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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