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现增设投标资格条件及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现场答辩会。5.1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投标人自开标之日前(含开标之日)60个月(以竣工验收备案表最终时间为准)完成过合同金额在18462195.28元(指标均达到80%即为符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同一工程须同时提供以下3种以上(含3种)能证明投标企业施工经历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但不含文字证明材料):(1)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竣工验收备案表(或专业工程的竣工验收报告)(必备)2)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告知书(3)施工合同(4)施工许可证(5)施工图。(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应当是省级或省级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级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机构官方网站上可以查询到的,并提供该网站网上业绩截图)5.2 为确保我单位上饶经开区信江河堤生态修复工程三期项目的质量、进度、投资、生产、施工得到全面控制和管理,切实保障项目顺利实施,本项目决定开标当日召开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现场答辩环节,具体陈述会内容详见澄清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