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高峰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大门停车场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州高峰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大门停车场改造项目已经通过相关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贵州高峰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及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资金100%,招标人为贵州高峰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贵州高峰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大门停车场改造项目;
2.2项目编号:NKMZB25153
2.3建设地点: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南路22号。
2.4项目基本情况:
贵州高峰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通过实施人员智能通道闸机、智能车牌识别道闸、电动伸缩门等安全保卫设施系统信息化手段,有效提高公司保卫工作能力和水平,同时改造公司内部停车场有效解决公司内部停车区域不足问题,实现统一规范有序停车,做到人、车、货分流,杜绝交通安全隐患,降低交通事故的发生。
2.5工期要求: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需50天内完成项目工程、设备的施工安装调试验收。
2.6招标范围:对现有场地上房屋设施拆除、场地内高出部分开挖、场地内多余渣土外
运、场地内绿化带部分开挖换填、场地上现有的混凝土地面开挖、场地平整、停车场水电施
工、停车场混凝土浇筑、停车场沥青混凝土铺装、停车位划线、停车场绿化施工、亮化工程
施工、外墙护栏施工、人员车辆出入自动化道闸施工、停车场旗杆及旗杆台施工、停车场及厂区进门景观施工、停车场及厂区大门装饰施工等(见大门停车场建设项目明细附表)。
2.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扫描件加盖公章;
3.2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3.2.1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2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3 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施工人员需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4 投标人不存在"三无"情形,投标人应当提供不存在"三无"情形的声明;(备注:"三无"是指无实缴注册资本、无参保人员、无生产经营场所。)
3.5 投标人提供近两年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应包含报告
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
4.2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5月13日至2025年5月20日。
4.3招标文件售价:每包售价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5年6月3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明
电话:13611219639
邮箱:hezuozhaobiao@ 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