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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交易中心) NO.2025G56地块项目施工总承包资审公告

江苏省 其他 2026年0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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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资格预审公告
(市交易中心)NO.2025G56地块项目施工总承包资格预审公告
标段编码:NBFJ2501498-03SGGY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NO.2025G56地块项目已由南京市南部新城开发建设管委会以(项目审批文号:宁南管委备[2025]1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京奥晟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非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南京奥晟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现对该项目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川页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南京市南部新城开发区
2.2 招标范围:NO.2025G56地块项目施工总承包,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方开挖、土建工程、水电安装工程、设备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消防工程、幕墙工程、室外管网工程、给排水工程、室外附属工程、景观绿化、重要货物采购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896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6-03-30
计划 竣工 日期:2028-09-11
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节点工期(如有):/
2.4 合同估算价:630000000.00元
2.5 招标项目类型:房屋建筑
2.6 工程规模:NO.2025G56地块项目施工总承包,项目总占地面积27297.0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68085.02平方米,包含土地整理(地面土方挖除、外运约16万方、苗木清除),另地上建筑面积约46501.02平方米,为住宅、配套用房,地下建筑面积约21584平方米,为车库、储藏间及配套用房。
2.7 其他说明:对2.6工程规模进行补充修改:NO.2025G56地块项目,项目总占地面积27297.0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66274.92平方米,另地上建筑面积约46305.92平方米,为住宅、配套用房,地下建筑面积约19969.00平方米,为车库、储藏间及配套用房,建筑最大高度56.3m,建筑最大层数,地上17层,地下1层,施工总承包合同估算价630000000.00元,居住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不低于5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条件: 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 负责人 资格 ( 含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勘察设计负责人 、材料设备 项目负责人 ) :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企业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36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须含装配式)(厂房、仓储除外)。(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够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不一致时,金额以中标通知书金额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否则视作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业绩、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评分业绩、评标方法中的评分业绩三者均不可兼得。)
其他要求:1、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2、本次招标不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3、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形,符合并提供加盖公章承诺书):(一)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二)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4、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在建工程认定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执行。5、根据苏建函建管〔2019〕393号文及建办市〔2019〕50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投标。6、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等文件规定,在资格审查阶段,由资格审查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情况进行核查,投标人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7、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执行国家及省、市相关文件规定。8、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2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提供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应当与签名图像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提供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9、投标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25年08月至2026年01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事业编制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以上资料扫描件均需上传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10、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符合并提供承诺书):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资格预审)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或资格预审);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g、处于财产被冻结,导致不具备履行本次招标项目能力的;h、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i、申请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所需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j、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k、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1、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b.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c.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1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及资格审查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资格预审文件;如未提供相关承诺书,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3.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是,应满足以下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件编入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中)a.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b.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c.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d.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处理项目过程中一切事务,并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工程责任和接受指令。整个合同的实施应全部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牵头人代表任何或全部联合体成员并承担责任;e.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f.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02-06 23:59:59 。
4.2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申请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资格预审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宁易新”招标投标交易系统(网址):http://***/njxm-prod/gdebs-login-web/login%E3%80%82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02-12 09:30:00
5.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 申请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
5.3 逾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预审方法
6.1 本项目采用有限数量制 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6.2 有限数量制评分办法:
2.3(1)打分制评审1评分标准类似项目业绩(0~25.00)企业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36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须含装配式)(厂房、仓储除外),有一个得25分,满分25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够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不一致时,金额以中标通知书金额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否则视作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业绩、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评分业绩、评标方法中的评分业绩三者均不可兼得。)
信誉(0~20.00)企业具有第三方信用评估机构或银行出具的有效期内的AAA级及以上资信(信用或信誉)等级证书的得20分,AA级资信(信用或信誉)等级证书的得15分,A级资信(信用或信誉)等级证书的得10其余不得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书需在有效期内,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认证体系(0~15.00)①企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期内)的,得5分,没有不得分;②企业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期内)的,得5分,没有不得分;③企业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期内)的得5分,没有不得分。(证书需在有效期内,否则不予给分,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上传至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奖项(0~25.00)企业承担过的房屋建筑工程(不包括厂房、仓库)获得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的,有一个得 25分;获得市级优质工程奖项的,有一个得15分。本次奖项限评1个奖项,同一项目按最高奖项计一次,满分25分,最高得25分。注:①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包含“国家级优质工程”及“省级优质工程奖项”,“国家级优质工程奖项”包括:“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不含参建奖项和专业工程奖项。“省级优质工程奖项”包括由国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关协会评审的优质工程奖,不含参建奖项和专业工程奖项。“市级优质工程奖项”包括由地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关协会评审的优质工程奖,不含参建奖项和专业工程奖项。②从资格预审公告发布首日往前推算,以上奖项有效期均为3年;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时间为准,获奖证书、获奖文件不一致的,以获奖文件时间为准;③以上获奖工程须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0~15.00)结合工程具体情况,拟定工程管理、技术难点等相关题目2道,每道题7.5分,共15分。资审委员会根据项目情况,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答辩主要内容进行考评打分,答辩对应的得分为:6分<>
汇总规则: 分项汇总,直接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7.评标办法
7.1 本标段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是否两阶段评标:否
是否评定分离:否
7.2 具体评标办法:
详细评审
条款号量化因素量化标准
2.3.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1)投标报价:80.00 分
(2)施工组织设计:18.00 分
(3)投标人业绩:2.00 分
(4)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0 分
(5)项目管理机构:0 分
(6)投标报价合理性:0 分
(7)其他:0 分
2.3.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任选不少于两种):
2、评标基准价计算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 )算术平均值为 A {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 =A×K, 由招标人(招标代理)随机抽取评标相关参数,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 ,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 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 B,则 评标基准价 =A× K1×Q1+B×K2×Q2 Q2=1-Q1, Q1 取值范围 为 65% ~85%;K1的取值范围为 95%~98%; 由招标人(招标代理)随机抽取评标相关参数。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 90%~100%,装饰、安装为 88%~100%,市政工程为86% ~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K2取值: 90 %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五:ABC合成法。
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
A=招标控制价×(100%-下浮率Δ);
B=在规定范围内的评标价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在初步评审后,在有效投标报价中随机抽取;抽取方式:若评标价在A值的95%(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B值抽取范围;若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与在A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B值抽取范围。若按上述办法未能抽取B值,则在规定范围内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除C值外)中随机抽取B值;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 规定范围内:评标价算术平均值×70%与招标控制价×30%之和下浮25%以内的所有评标价;
B值取值:初步评审后,在有效投标报价中随机抽取。
下浮系数K、下浮率Δ,在开标时按下表取值范围内随机抽取。
下列系数、下浮率各地可根据实际调整。
请选择:
分类取值范围
下浮率系数K95%、95.5%、96%、96.5%、97%、97.5%、98%
下浮率Δ房屋建筑工程6%、7%、8%、9%、10%、11%、12%
装饰装修、建筑幕墙及钢结构工程8%、9%、10%、11%、12%、13%、14%、15%
机电安装工程9%、10%、11%、12%、13%、14%、15%、16%
市政工程12%、13%、14%、15%、16%、17%、18%、19%、20%
绿化工程 17%、18%、19%、20%、21%、22%、23%、24%、25% 
上述招标控制价和评标价均应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后参与计算和抽取。
评标后基准价调整方式
2.3.3(1)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1%扣   0.9  分,每低1%扣   0.6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数)
2.3.3(2)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
1、评标委员会按下列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
2、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不包含第4项篇幅扣分)。
4、是否设置篇幅扣分: 是
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篇幅要求如下,每超过1页的,扣 0.01分,各评分点对应分值扣完为止。
评审因素页数要求评分标准分值
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0~3.00)5(优=3.00;良=2.70;中=2.40;差=2.10;无=0)3.00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0~3.00)4(优=3.00;良=2.70;中=2.40;差=2.10;无=0)3.00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0~3.00)10(优=3.00;良=2.70;中=2.40;差=2.10;无=0)3.00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0~3.00)12(优=3.00;良=2.70;中=2.40;差=2.10;无=0)3.00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0~3.00)28(优=3.00;良=2.70;中=2.40;差=2.10;无=0)3.00
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0~3.00)10(优=3.00;良=2.70;中=2.40;差=2.10;无=0)3.00
汇总规则: 分项汇总,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
2.3.3(3)投标人业绩评分标准
企业自2021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36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须含装配式)(厂房、仓储除外),有一个得2分,满分2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加盖行业主管部门签章的直接发包登记表或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够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不一致时,金额以中标通知书金额为准,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否则视作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的扫描件为准。 (资格审查业绩、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评分业绩、评标方法中的评分业绩三者均不可兼得。)
汇总规则: 分项汇总,直接求平均(客观项评委打分应一致)
2.3.3(4)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分标准/
2.3.3(5)项目管理机构/
2.3.3(6)报价合理性得分标准/
2.3.3(7)其他/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等媒介上发布。
9. 其他
9.1本工程采用有限数量制,说明:①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大于9家,将按上述内容对各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进行综合打分,确定综合得分为前9家的投标申请人为潜在投标人。如出现综合得分相同的情况,按以下方法确定排名的先后顺序: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项目得分高者排名靠前。若“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项目得分仍相同,以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金额大的优先。若“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金额”仍相同时,招标人将邀请综合得分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参与投标。如资格预审项目因招标人设置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导致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不足9家,招标人应当降低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条件(量化指标不超过50%),改为资格后审重新发布招标公告。9.2资格预审文件中的“投标人”即为“申请人”。9.3其他相关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招标人盖章位置2&&&南京奥晟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盖章位置2&&&江苏川页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158号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中心体育场T110-3081A室
联系人:谢研联系人:陈阳阳
电话 :025-86468012电话:15951623418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南京市南部新城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电话:025-52637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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