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湖县县级储备粮金北粮库新建粮仓项目由金湖县行政审批局以金湖县县级储备粮金北粮库新建粮仓项目(金审批投备〔2024〕4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金湖县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金湖县县级储备粮金北粮库新建粮仓项目机械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本次采购内容包括平房仓接收及发放设备、移动式登高输送机、移动式卸粮机、输送转向扒谷机、抛粮输送机、风旋振动除杂机、移动式谷糙分离筛、移动式离心风机等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和货物需求)
(2)交货地点:由招标人指定;
(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4)合同估算价:62.1万元;
(5)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 50日历天;
(6)质量要求:合格;
(7)付款方式:全部产品供货安装调试完成、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总价的80%,审计结束后付至审计价的90%,剩余款项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付清(具体以招标人相关要求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申请人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不存在投标资料弄虚作假行为,绝不参与任何围标、串标行为。如发生上述行为,愿意承担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并自愿接受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任何处罚;
3.5申请人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绝不参与任何恶意投诉,如确因相关单位、人员的行为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利益,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将在申请人投诉书上签名,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两阶段招标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
(9)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关系的;
(10)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投标的货物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
(11)近两年内因违反招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说明:
1)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3.1至3.7项所需提供的资料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上所有的条件,如果以上条件有其中一项不能满足,则该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将不能通过,不能进入下一步的评标阶段。以上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中承诺书;
3)投标人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要求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随电子投标文件一起上传递交,纸质文件将不作为审查对象。
4)在评审时如发现造价锁号、MAC码一致,既视为围标串标,按相关规定处罚。
5)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资格,招标人将重新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无。
7)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出现如下不良行为,公示1-3个月:
①除不可抗力的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无故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或者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无故撤销投标文件等,公示2个月;
②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公示1个月;
③企业一年内4次在全省投诉反映情况不属实,缺乏事实或法律依据的,公示1个月;
④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的,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进行恶意投诉的,公示3个月。
8)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如发现系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挂靠实施的,可以立即无责任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清退其出场,已完工作量不予结算;对招标人的损失,招标人将依法追偿。
9)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撤销投标、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放弃投标、放弃中标资格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并依法予以处理。
10)根据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投资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活动的通知》,投标人依法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招标人对异议的答复,均应当通过电子招标投标系统进行。
4.评标办法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总分 100 分。
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包括投标报价、技术响应、商务响应、售后服务、安装及调试方案、业绩)。按照评审程序的规定和依据评分标准,各位评委分别对每个投标人的评审项目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议和比较,评出各项得分。投标人的技术响应、商务响应、售后服务、安装及调试方案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然后,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最终得分相加得出综合得分,并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依次排名。
最后,评标委员会将综合得分排名第一名的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名的推荐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响应得分高的优先)。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 (1)投标报价:40分 (2)技术部分:30分 (3)商务部分:5分 (4)售后服务部分:10分 (5)安装及调试方案:10分 (6)业绩:5分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偏差率) | 评审标准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方法三:评标基准价=A×K A为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若 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 K 值取值范围:95%、96%、97%、98%、99%、100% ,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方法三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 |
投标报价(40分)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3分,每高 1%扣0.4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计算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 |
技术部分(30分) | 本项目货物需求中,技术参数全部满足的得30分,标注“▲”项为重要指标,每有一项负偏离扣2分,其他项每有一项负偏离扣1分,扣完为止。 注:投标人需提供技术参数响应偏离表,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加盖公章上传,若技术参数响应偏离表与投标文件中技术参数不一致,以响应偏离表为准。有遗漏或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判断的作负偏离处理,不提供不得分。 | |
商务部分(5分) | 1.投标人获得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证书的得2分,二级证书得1分,三级证书得0.5分; 2.投标人获得设备维护保养服务认证证书的得2分; 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投标人承诺“交付使用期5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备的交货、安装、调试合格”,承诺减少 10 日加1分,最高得 1 分。 ①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加盖制造商公章,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②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上传至投标文件中,格式自拟。 | |
售后服务部分 (10分) | 售后服务方案包括: 1.服务内容2分; 2.响应时间2分; 3.保障措施2分。 4.在满足本项目基本质保期3年要求下,每延长 1年加 2分,最多加4分。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 |
安装及调试方案 (10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项目安装及调试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安装的方案、方法、技术措施(2 分) 2、安装质量保证措施(2 分) 3、工期保证措施(含工期进度计划表)(2 分) 4、安全及文明施工保证措施(2 分) 5、项目管理人员配备情况(2 分) (采用评分点横向暗标评审,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设置的评分点编辑。内容不能有任何反映单位名称的标志,更不能出现公司名称、人员姓名、以前所承担过的项目名称以及其他带有暗示性的语言或标记,否则作废标处理。) | |
业绩 (5分) | 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类似粮食机械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有效业绩证明得 1分;本项最高得5分。 (注: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和完成验收报告、发票缺一不可。提供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件放至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或提供不全或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不予计分) |
注:1.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诚信库链接的所有材料,投标人必须将相关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同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当诚信库链接无法访问时,便于评标委员会通过查看电子投标文件中原件扫描件的方式开展评标工作,若投标人未将本次招标要求提供诚信库链接的材料的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评标时,若发现投标文件中部分或全部投标人的诚信库链接无法访问的特殊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可不再查看诚信库链接仅对投标人提供在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关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评审即可。
5.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2)投标工具使用费100元及手续费5元。
(3)投标申请人直接在招标文件下载系统中下载招标文件,成功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申请人方可参加该项目的投标。未在网上提交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CA办理程序及资料详见: 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CA证书办理点:淮安市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CFCA认证联系人:孙工,联系电话:13390758831;国信CA认证联系人:何银平,联系电话:18952327879;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电话:4008503300。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年8月27日上午09时00分00秒。
6.2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潜在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不见面开标大厅具体事项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相关要求)。
6.3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和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金湖县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金湖县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5952326512
招标代理机构:金湖易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金湖县园林南路288号(市民中心三楼北中庭业务一部)
联系人:陆工
电话:18915187386
9.监督电话:0517-868505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