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2025年至2027年度员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Z52417HW00150006
一、招标条件
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受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的委托,对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2025年至2027年度员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组织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2025年至2027年度员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2、服务内容:用于分行员工食堂日常所需包括但不限于餐饮制作所需的调料、粮油、蔬菜、水果、肉类、鱼类、海产品、奶制品、饮品、即时食品等原材料的采购配送。
3、供应商选取:确定壹家服务供应商。
4、服务地点: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
5、服务期限:2年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食品质量安全标准。
7、预算金额:240万元(两年),按发生额据实结算,在年度预算范围内协调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运作能力(包括运营、财务、组织、管理、市场等),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违约等事件,且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承诺)。
2.投标人愿意且有能力为我行提供产品和服务,并接受我行监督管理。
3.投标人无征信问题。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屏盖章并扫描为PDF格式文件)。
4.投标人须具备有效食品经营许可、可提供食材单品原材料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检测报告;营业范围包含满足本项目采购内容的同类营业范围。近三年有各大国有企业或金融同业同类项目服务业绩;可提供上门服务、送取材料服务(包括分行及支行网点);倡导绿色理念,产品节能环保。
5.投标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起)均无行贿犯罪记录(依据“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记录,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及不履行社会责任而被通报的情况,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8.能够高效及时响应华夏银行的需求和意见。
9.原则上中标供应商需开立我行对公结算账户,款项支付至合同约定的我行收款账户中。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08月20日到2025年08月26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00至16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获取方式:请于文件获取时间,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zhongzizb15@163.com,逾期不予受理。文件购买时间以完整报名材料送达邮箱时间和报名费汇款(或现金)到账时间中最后者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2、地点: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永丰大街88号)
3、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可自由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代理机构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获取文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
4、标书款汇款账户(公对公汇款,不接受个人账户汇款):
(1)户名: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账号:562010100100913721
(3)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哈尔滨分行营业部
注:请投标单位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项目的项目名称简写及款项用途,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9月09日13时30分。
递交方式: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永丰大街88号开标大厅)现场纸质递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9月09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永丰大街88号开标大厅)。
七、其他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文件获取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在“金采网”(www.cfepn.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和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zzzb.net/)发布。
八、监督部门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法律合规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五大道与丽江路交汇汇智金融企业总部
联 系 人:胡先生
电话: 0451-88315173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永丰大街88号
联 系 人:毕先生
电话:17766533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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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华夏银行哈尔滨分行2025年度至2027年度员工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公告(1).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