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至溧阳高速公路建湖至兴化段、连云港至宿迁高速公路沭阳至宿豫段机电工程竣工验收质量检测项目JHXLS-JDYS-11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宁至溧阳高速公路建湖至兴化段、连云港至宿迁高速公路沭阳至宿豫段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基础发〔2020〕715 号、苏发改基础发〔2020〕415 号批准建设,项目委托人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现对阜宁至溧阳高速公路建湖至兴化段、连云港至宿迁高速公路沭阳至宿豫段机电工程竣工验收质量检测项目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总体概况
(1)阜宁至溧阳高速公路建湖至兴化段
阜溧高速公路建湖至兴化段路线起于阜建高速公路的九龙口枢纽,向南经建湖县、盐都区、兴化 市,止于兴泰高速公路的兴化南互通。路线全长 71.72km。本项目按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 120km/h,路基宽度 27m。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I 级。
(2)连云港至宿迁高速公路沭阳至宿豫段
连云港至宿迁高速公路沭阳至宿豫段是《江苏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17-2035 年)》 “十五射六纵十横”中“横三”线连云港至宿迁高速公路(编号 S16)的组成部分,路线全长约 49.2km,位于宿迁市境内。本项目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采用 120 公里/小时,路基宽度 27 米,荷载标准采用公路-I 级。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设 1 个标段,即JHXLS-JDYS-11标段。
招标范围为监控系统(含电力监控)、通信系统、收费系统、照明、其他机电工程等工程质量鉴定、实体检测、外观检查、内业资料审查等检测工作。
2.3检测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起至竣工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单位条件:
(1)资质要求:
投标人或其下属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检测机构应同时具有:
A.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交通工程专项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或公路工程交通工程专项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
B.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2)业绩要求:
2015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完成过高速公路机电工程的交工或竣工验收检测项目。
(3)其他:
A.注册、登记情况
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B.信誉要求
a.在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不得低于C级(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等级为准);
b.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c.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项目负责人资格:
(1)资质要求
a.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b.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试验类别为机电工程)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试验类别为交通工程)。
(2)业绩要求
担任过高速公路机电工程的交工或竣工验收检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3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15日至2025年7月21日,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下同),在首页左侧“招投标管理”中点击“预约管理”(“申请预约”时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以便联系),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进行预约并邀请副联单位。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元,图纸每套售价/ 元。
4.3领取招标文件后请及时添加招标代理工作QQ,以便于投标文件编制期间的沟通、交流。已添加QQ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QQ与招标代理主动声明,添加招标代理工作QQ的经办人应出示投标人出具的证明其身份的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议。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5.2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上传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开标过程将向各投标人网络直播,具体网络直播方式另行通知。
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5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5日10时3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二期三楼)公开开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同时链接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石鼓路69号江苏交通大厦
招标代理: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高区14层
电话:025-84795461、18761662932
联系人:贾丹、陈杰
工作QQ:307711310(请投标人主动添加)
8.其他
8.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预约参加,不接受联合体。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2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可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8.3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4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通过工作QQ及时与招标代理进行沟通,如有质疑,宜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15天前提出,招标人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15天前统一书面澄清。
8.5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5日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6行政监督部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升州路16号
电话:025-52853073
邮政编码:210001
注:本公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025年7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