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CQ-0-2026-325 |
交易方式 | 现场竞价 |
项目名称 | 马鞍山市博望区横山林场林下空间经营权拍卖 |
转让底价 | 1.4943亿元 |
公告日期 | 2026年11月3日 |
公告截止日期 | 2026年12月1日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6年12月2日10:00时 |
竞价截止时间 | 2026年12月2日11:00时(延时除外) |
资产概述 | 马鞍山市博望区横山林场林下空间经营权,经营权出让期限为三十年,以经营权出让合同约定起止时间为准。整体拍卖,起拍价人民币1.4943亿元,竞买保证金人民币500万元。履约保证金人民币200万元。经营权的具体情况详见评估报告。 |
二、标的资产信息
标的状态 | 1、本公司对本场拍卖会拍品所提供的资料仅供参考,凡参加竞拍者都应在竞拍前实地勘验标的物真伪及质量,确认竞拍标的物并认可标的物现状及拍卖要求,我公司及委托人不对该拍品的真伪及质量承担任何鉴别责任,由意向竞买人自行鉴别真伪及质量,自行做出是否参与竞拍的决定。以在《竞买须知》上签字视为竞买人完全认同,对此,委托人、我公司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 2、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且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3、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12月1日17时止在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有意竞拍者请提前与委托人联系安排看样。 |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公告开始日期 | 2026年11月3日 |
公告期 | 2026年11月3日至2026年12月1日 |
价款支付方式 | 由竞得人转账至委托人指定账户 |
权利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重大事项披露 | 1、竞买成功的,买受人与委托人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经营权出让合同,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拍卖成交款交纳到委托人指定账户。户名:马鞍山市博望区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开户银行: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博望支行,账号:20000288116510300000018。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未履行拍卖公告及竞买须知的约定或违约、违规、违法行为的,其竞拍保证金不予退还。 2、本次拍卖的是横山林场24909亩已确权国有林地的30年林下空间经营权。用途为发展林下中药材、林下食用菌、中蜂养殖及适度开展限定范围内经审批的运动康养等林下经济的补充业态。 3、买受人在经营时需遵守横山林场规划,服从规划管理。在林场内的经营活动应当符合规划要求,经横山林场管理机构审核后,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4、买受人在经营期间的一切安全生产责任自行承担和负责,与委托人无关。买受人应当建立安全保障制度,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加强安全管理,接受委托人及有关部门依据法律法规进行的监督检查。 5、在运营期内,买受人自行承担建设费用、运营费用、责任和风险,自行管理。买受人应采取一切合理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对周围自然环境干扰和损害,积极履行相关环境保护义务和承担相关责任及费用。 6、委托人将经营权涉及的所有资产以现有状况移交买受人,其获得本项目资产的经营权。 7、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买受人不得将经营权转让、出租、入股或者以托管、合作、联营等任何名义交由第三方经营,不得在经营权或者项目资产上设定抵押、质押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买受人出于本项目经营融资目的,可将经营权项下的收益权、应收账款依法设定质押,但融资期限不得超过本项目约定的经营权出让期限,且不得损害委托人权利和生态保护业务的履行。 8、经营权出让期限届满或本合同提前终止后,买受人将本项目资产及经营权无偿移交给委托人。 9、横山林场森林防火工作由委托人负责并承担费用(买受人实际开展林下经济行为的范围除外),买受人予以配合。 10、买受人应注意和了解的其他事项详见马鞍山市博望区横山林场林下空间经营权出让合同。 11、本次拍卖的拍卖佣金为人民币叁万元整。拍卖佣金由买受人支付。 12、国有产权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博望区财政局(国资委) 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博望区永新路1号区政府大楼内 电话:0555-6776871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1日17时,各意向竞买人须于该时间前将保证金从本单位银行账户汇入到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保证金不得以现金形式交纳,不得由其他法人或其他组织或其他个人代为交纳,保证金以到达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的时间为准。意向竞买人由他人账户代汇或超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汇入到的保证金,将无法取得竞买资格。意向竞买人因迟汇、错汇、误汇等未按规定提交竞买保证金而引起的风险责任由意向竞买人自行承担。 2、竞得人在拍卖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拍卖佣金并在约定时间内支付拍卖成交款。竞得人未按照约定付款的,以上款项逾期每日按照应付款总额千分之一承担违约金。逾期达到2日的,经代理机构书面告知仍不能履行竞得人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如期支付相应价款、按照委托人约定如期签署出让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竞得人义务等)的,视为竞得人根本违约,委托人或经委托人授权的代理机构解除拍卖成交关系,委托人或经委托人授权的代理机构向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将竞得人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汇至委托人指定账户,作违约处理。代理机构征得委托人同意,即可组织再次拍卖,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规定向属地法院提起诉讼申请,追究原竞得人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并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3、未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在本项目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由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无息原账户退还。 4、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不做成交价款冲抵,在其交纳完履约保证金、佣金并在拍卖成交10个工作日内签订经营权出让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由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账户无息退还。 |
交易方式 | 1、本项目在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室采用现场竞价的方式进行。 2、拍卖现场实行准入制。意向竞买人为境内企业法人的,须凭下列资料进场: ①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③委托代理: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④缴纳保证金的凭证。 以上资料须同时提供复印件一份,留存。 3、意向竞买人登记后取得竞买资格,领取竞买号牌。竞买人进场登记时间:2026年12月2日9时。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并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财务状况、银行资信的境内企业法人(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其报价无效)均可报名。凡有意参加竞买的意向竞买人,请自公告之日起至 2026年12月1日登录下载公告及附件。 2、报名时向代理机构提交以下资料:(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12月1日17时) ①营业执照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③法人授权书 ④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⑤竞买保证金汇款凭证 3、报名、缴纳保证金与签订成交资料的名称须一致。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拍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在竞价过程中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取得竞得资格后违约的,其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保证金金额 | 人民币500万元(人民币伍佰万元整) 竞买保证金足额一次性通过本单位账户汇至以下账户之一: 1、户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汇通支行;子账号:521199360961000002011465 2、户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雨丰支行;子账号:126240010466688890000000380 3、户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银行马鞍山市政广场支行;子账号:185765437483 4、户名:马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招商银行马鞍山分行营业部;子账号:5559009511100011000000825 |
保证金缴纳起止时间 | 2026年11月3日至2026年12月1日17:00时止 |
四、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马鞍山市横山景区管理处(马鞍山市博望区横山林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123405074854739645 |
证件类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
企业/单位经济类型 | 事业单位 |
转让方决策或批准文件类型 | 会议纪要 |
转让方联系人 | 庾国平 |
联系电话 | 0555-6971589 |
五、交易机构
交易机构名称 | 安徽省金桥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当涂办事处 |
联系人 | 谷丰 |
联系电话 | 0555-6723080或13705559878 |
地址 | 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姑孰镇东营南路41号201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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