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XGC(政采)字【2025】39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石嘴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智慧园区综合管理服务平台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05-29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1.招标文件中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变更为:2025年06月09日; 2.招标文件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1项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变更为: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方式一:转账 基本户转账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网上报名时系统自动生成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招标项目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查询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并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出具的投标保证金到账证明作为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上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方式二:保函缴纳 (1)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保单)形式: 投标保证保险(保单)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投标保证保险(保单)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保险公司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2)银行保函形式: 银行保函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银行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3)融资性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 担保保函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服务担保公司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注:1.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2.鼓励使用公共资源交易金融服务系统电子保函(保单),如使用线下投标保函须将投标保函原件扫描件附在投标文件中。(注: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或长于投标有效期,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更正日期:2025-05-30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石嘴山市惠农区兴惠路石嘴山市十中东北侧约220米
联系方式:0952-30151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兴庆府大院六期33号楼1604室
联系方式:0951-8598087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于佳纬
电话:0952-3015110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张灵芬、赵晓蒙、雷乐乐
电话:0951-8598087
五、附件
采购文件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代理机构:
发布日期:2025-05-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