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中国工商银行长春分行与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开展智慧医院建设项目招标
项目地区 吉林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工商银行长春分行与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开展智慧医院建设项目招标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工商银行长春分行与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开展智慧医院建设项目;
2.2项目编号:ZYGJ-ZCHW-25352
2.2招标内容:HRP电子凭证会计数据标准化改造、HRP供应链系统服务、医院移动办公系统、医保业务综合服务终端、POS收款系统、物联网设备效能监测分析系统;
2.3项目预算:575万元;
2.4服务周期:自合同签署之日起12个月内建设完成,质保服务自项目验收完成之日起1年;
2.5服务地点:需求方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合法性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非法人组织。
(2)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及法人(负责人)无行贿罪截图加盖公章。
3.2诚信要求:
在与工行的业务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工商银行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没有违反工行相关规章制度的重大情形。
3.3公正性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
3.4国家及行业资质要求:
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3.5财务能力要求:
(1)具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具有近三年(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审计机构出具的健全财务审计报告,并且利润表中的“净利润”近三年内至少两年不为负数。如投标人成立不满三年,要求净利润成立期间不为负。
(2)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2024年12月1日至今)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2024年12月1日至今)内不少于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
3.6服务能力要求:
(1)供应商的售后服务体系应涵盖吉大三院所在区域;
(2)供应商应具备吉大三院所在地区的配送能力。
3.7其他要求:
(1)供应商原则上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如实报告与工商银行在职人员和离职人员关联情况,并承诺相关情形对参与的集中采购项目不构成实质影响。对于拒绝承诺或承诺不实的,工商银行有权取消供应商参与资格。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1月28日至2025年12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将以下要求的内容以清晰可辨的原件扫描件(PDF格式)加盖单位公章,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邮箱,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联系进行确认: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获取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
(3)授权委托人获取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19日9时00分,地点为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备注: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到邮箱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苏工
手机:13011866500
邮箱:zbcg288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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