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嵊泗县人民法院
二、采购项目名称:嵊泗县人民法院枫桥法庭创建数字化提升工程
三、采购项目编号:ZSJS-2025-033
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1月05日
七、预算总金额:1050000
八、废标理由:
标项1:商务技术分出现畸高、畸低分数情况,不具备竞争性。
九、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周哲恺,倪海新,乐松可
十、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采购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无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舟山市嘉嵊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建
联系电话:0580-5085222
传 真:
地 址:浙江省舟山市嵊泗菜园镇沙河路263号4楼
2、采购人名称:嵊泗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黄先生
传 真:
地 址:嵊泗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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